為什麼黃敏惠無能點亮LED路燈?
涂醒哲【前嘉義市長】
在我2014年選上市長前後,就有不少民眾告訴我嘉義市的路燈不夠亮,婦女朋友暗中行走怕怕的。加上道路不平,騎摩托車容易出車禍。
我上任後馬上了解,原來黃敏惠任內並不是沒有錢裝LED燈,因為中央已經撥款補助1億3000萬元。但為什麼遲遲不做,以至中央多次來文催促,若嘉義市不想做,就要把錢收回去了。我找來工務局長及承辦同仁了解,講到哭出來,才知道壓力很大,因為市長擺不平各方支持者的競逐,因此一拖再拖。
市政如果都要考慮樁腳的利益,當然很難進行,因為順了姑意會拂了嫂意。如果只考慮市民的需求,就應該趕快進行。當時我對黃敏惠可以拖那麼多年不進行LED換燈工作,感到非常驚訝。不久後知道原來裡面暗藏很多利益,當時還有一位和市府常年官商勾結的人士,以小英之友會名義,跑來告訴我其中好處多多,他要替我去喬。
簡單講,就是要按照慣例,叫我洩露公開招標的底價或用其他方式讓某家得標,他要去拿回扣。這種違法的事情當然不能做,之後我就對這個所謂支持者保持戒心,當然因為沒有好處,對方在2018市長選舉時就不再支持我了。
我請工務局同仁趕快動手,以免1.3億被收回。同時了解嘉義市共有30000個路燈需要置換,當時嘉義市的路燈有26種,常常壊了找不到原來路燈可換,或是拖很久才能換。對路燈不亮,黃敏惠怎麼能夠拖那麼久還不處理?嘉義市民也無所謂?還是對市政效能低下已經麻木了?
我劍及屨及,找專家及工務局討論後,了解LED可以節省電費,而裝路燈的目的就是要照亮街道,只要能亮就達到目的。於是決定不購買燈具而購買燈亮服務。我也決定全市3萬個路燈一齊換裝,這樣才公平。
除了中央補助的13000盞外,另外17000盞路燈,我以節省的電費分10年付給廠商。同時定下燈不亮,4小時內要修理,換新的LED燈具1天內要完成的扣款條款。
在執行能力一流的工務局長李建賢的努力下,嘉義市成為全國第1個「購買服務」的城市,照明是過去的3倍以上,也減少了車禍,改善了治安,連汽車失竊都減少。
嘉義市全面換裝LED除了可年省電費約2700萬餘元,節省7成用電;減少的碳排放量約1萬5523公噸,10年累計的總減碳量,相當於400座嘉義公園的吸碳量。而且嘉義市還減少了4位專門換修路燈的同仁。
這個完全免出經費又節省公帑的全市換裝LED路燈計劃,得到當年行政院長賴清德的大力肯定。因為一亮10年,當時曾被議會某些習慣每年換路燈時可能有好處的議員嚴厲批評,甚至移送檢調單位調查。我和李處長去和調查人員說明,結果當然沒事。只要不圖利自己,圖利市民只會得到尊敬。
問題是,一件市民長久受苦的路燈不亮事件,中央有補助下,黃敏惠怎麼可以拖那麼久不執行呢?市民怎麼不生氣呢?
市長若無能,市民就受苦!這次市長選舉,請市民擦亮眼睛,把票投給一個會做事的李俊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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