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奕華2月才到任北市副市長 外界批沒收補選、民意算什麼?
唐艾文【資深媒體人】
一如所料,台北市的第二位副市長由立委林奕華出任,不過卻要明年的2月才上任,台北市政府將有5個星期少了一位副市長,大安區也有一年沒有立委;此舉遭民進黨發言人謝佩芬23日在臉書發文痛批,「林奕華機關算盡、只為自己,民意對你而言算什麼?」
謝佩芬說,林奕華是大安區選民一票一票選出來的立委,這是她擔任區域立委的第一任,但她不但背棄選舉時對選民的承諾,連一任都不願意做完就落跑,甚至寧可沒收補選;身為2020年時同樣爭取大安區選民支持的立委候選人,實在無法認同林奕華這種只為極大化自己私利、機關算盡太聰明的做法。
逆風的烏鴉認為,台北市立委第六選區(大安區)傳統上是藍遠大於綠,國民黨守下這席的可能性很高,真正擔心立委補選的應該是民進黨而不是國民黨,但國民黨竟把這樣的優勢拱手讓出,且還帶上「讓大安區一年沒立委」的惡名,林奕華決定2月後才上任副市長的決定,僅能用「愚蠢」兩個字形容。
台北市議員阮昭雄直言,根本是私心自用、變相沒收選舉,嚴重辜負選民的期待,因為台北市民會少一個月副市長、大安區居民少一年立委,身為資深民代的林奕華深悉市民服務重要,卻完全不顧市民需求讓人傻眼;呼籲林奕華如果不想在大安區服務,也不要阻止別人在大安區服務,根本視市民需求為無物。
林奕華23日在立法院受訪時解釋,整個會期的預算正在進行中,還有在這個會期處理幾個重要的法案,包括「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在上週三讀通過,另攸關2050年淨零碳排、菸害防制法還在協商,她有責任讓這些法案告一段落,加上地方上的重大服務,也感謝台北市長當選人蔣萬安的體諒。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3條的規定,區域立法委員應自死亡之日、辭職之日,或選舉委員會收到法院確定判決證明書之日,或其他出缺事由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補選投票,但其所遺任期不足一年時,不予補選;因此,林奕華若在明年2月就任台北市副市長後才辭職,大安區將有一年的時間沒有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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