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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電信頻譜爭議 數位發展部、NCC都說話了

文/李宙龍

五大電信申請合併成三大電信,鑒於合併案聽證會日期接近,中華電信與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近日針對頻譜超標爭議激烈交鋒,昨(21)日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及數位發展部,分別發表意見表示,各方的主張可於聽證會上充分交流,並均應考量資源合理分配、用戶權益、產業競爭、及整體國家安全。

 

針對電信業合併後頻譜超標爭議,中華電在本周一出手,趕在合併聽證會前,向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遞交「台灣大哥大擬合併台灣之星案」聽證會意見書,表達超標頻譜應予回收,建議超標頻譜可與相鄰的 800MHz頻段整合規劃,以作為公共安全與救難應變使用。

 

台灣大哥大隨即於當晚發出3點聲明,1、合併案通過後,三家電信都有一或多個頻段超過三分之一的問題,2、若繳回頻段,原台灣之星2百多萬用戶將減少原頻段之一半,嚴重損害用戶權益,3、頻率重新繳回再分配,將勞師動眾、曠日費時、損及用戶權益。

 

於此同時亦申請合併亞太電信的遠傳電信,於日前針對質疑頻譜超頻一事回應表示,為維護市場公平競爭,法規及頻譜釋照規則都訂有頻寬持有上限,單一特定業者持有頻寬過大將造成市場不公平競爭,若主管機關裁定超標頻率繳回,該公司將會同意配合繳回頻譜,但希望主管機關依同一標準,對有超標的合併案採相同處理方式。

 

台灣大哥大總經理林之晨受訪時指出,三分之一的上限從來就不是鐵律,如果電信市場仍有5家,三分之一上限是合理,但剩3家後,幾乎每一個頻段都會有人超標,希望主管機關不應採用多數決方式判斷,要考慮頻率使用效率做出適當裁決,中華電強調,該合併案繳回的頻段,可釋出供軍警消、海巡及交通醫療等關鍵基礎設施使用,公私部門將可快捷、有效、經濟的導入公安與救難應變系統PPDR,強化火災、水災、地震、騷亂、恐攻等緊急事件的救災效率。

 

以台灣大、台灣之星合併案來說,1GHz以下頻寬合計為60MHz,比法定上限多出10MHz,超標的10MHz與相鄰的800MHz 頻段整合規劃,將可提高800MHz頻段空間,拉近台灣與國際低頻段頻寬的差距。

 

對於三大電信業者為頻寬超標議題爭論不休,NCC發言人翁柏宗於昨日回應表示,業者可以在聽證會時提出意見,讓各界了解頻譜變動對公共利益的差別,數位發展部長唐鳳亦於昨日首度表態,認為電信業者有沒有頻譜超標問題,要看9月底聽證會提出的裁量,唐鳳說明,該案與數位部比較有關的是資源合理分配,同時須考量用戶權益、產業競爭及整體國家安全,他強調,該部與NCC將會保持密切聯繫,以協助做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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