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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勢警維護行人正義 執法宣導雙管齊下
【記者廖宥婷/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自3月13日起,展開為期2週「行人正義大執法」專案勤務,針對「車不讓人」違規行為加強取締,東勢警分局配合警察局規劃執行,統計至22日止已開出29張罰單,顯見行人路權優先觀念仍有待深化。
東勢警分局考量轄內各級學校校區、傳統市場及特色商圈周邊常有大量行人穿梭,選擇每日上、下學及假日遊客湧入時段,編排警力於重要路口守望。員警見車輛進入行人穿越道,距離行走中行人前進方向已不到3公尺,立即攔停至路旁,並向駕駛人說明,駕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交岔路口,即應減速慢行,並暫停讓行人、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違規最高可處新臺幣3,600元罰鍰,當場警惕駕駛人避免再次受罰。
除了強力執法作為展現維護行人正義決心,東勢警分局也深入校園、社區活動中心及觀光景點等處,藉各種機會向居民及遊客宣導「路口慢看停、行人停看聽」觀念,尤其山區果園及香菇寮附近多為狹路交會之無號誌路口,居民出入更應注意路口停讓規定,尊重彼此路權,才能守護你我安全。
東勢警分局分局長林大為表示,為防制車輛碰撞行人造成交通事故,汽、機、慢車駕駛人均應遵守停讓行人規定,行人也不得違規穿越道路,透過執法與宣導雙管齊下,期能喚起用路人對於「路口安全」的重視,提升駕駛人與行人守法觀念,建立友善安全的用路環境,讓居民行的安心、遊客行的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