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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電動滑板車頭昏自摔  送醫治療再吞罰單

【記者爆料網 郭睿誠/台中報導】台中市太平區一名男子日前外出以電動滑板車代步,未料突然頭暈自摔,警方獲報到場,還好沒有大礙,警方表示這類交通工具不得上路,將開罰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警方調查,這名年約 50歲的洪姓男子是在6日中午外出訪友,下午2點54分返家途中,行經中山路3段時,忽然因頭昏自摔,結果身體多處擦挫傷且有腦震盪,經消防人員送醫後,目前已出院返家休養中。

警方表示,這類電動滑板車或電動雙輪車等「個人行動器具」,依規定不得上路,將處行為人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或使用;男子自摔後碰撞停放路旁自小客車,車主檢視後並無受損,表示不需警方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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