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報記者 朱慧菲 / 綜合報導
去年新北市發生一起恐怖的情殺案件,當時一名張姓健身教練與黃姓同居女友分手後,疑似發現黃姓前女友另結新歡,就在同年二月份搬家整理物品為由,將女方約回新北市的板橋租屋處後,竟萌生殺機在短短三分鐘內狠心將她勒斃,原先法院一審依殺人罪起訴判張姓健身教練無期徒期,但高等法院卻擔憂張男假釋出獄後年紀已高,因此改判15年有期徒刑,消息一出造成網上熱議。
根據一審判決指出,35歲的張姓健身教練在2022年2月7日與同居黃姓女友分手後,發現前女友另結新歡懷疑之前就已經劈腿,因此萌生殺機上網在Youtube查詢了很多殺人方法,更是透露朋友準備要將前女友殺害,同月22日張男將黃姓前女友約到租屋處見面後,就以右手將她勒斃窒息身亡,被法院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不過在高等法院審理時,高院不僅認為張姓健身教練並非是有預謀殺害黃姓女子,還覺得張男非常有悔意,若依照無期徒刑做為最終判決的話,最快也要坐牢25年才能假釋,到時候張男出獄後就已經60歲,能否復歸社會顯有疑問,因此認為黃女家屬與檢方求處的無期徒刑並不符合罪刑相當原則,改判15年有期徒刑,可上述。
消息一出後立即讓網上炸鍋,許多網友紛紛怒道「殺人才判15年,台灣還有法律嗎?」、「法律真的是用來保護犯人的」、「出獄60歲會怎樣嗎,他殺死一條人命欸」、「從什麼時候開始台灣已經沒有死刑了」、「關15年只要7年就出獄了= =」、「原來現在台灣殺人都不用負責就對了」、「法院認證,無期徒刑只要關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