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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拍板!囤房稅2.0改全國歸戶 稅率最高4.8%

商傳媒|記者穆大/整理報導

行政院今(6日)拍板通過財政部推出的「囤房稅2.0」,房屋稅將由現行縣市歸戶改為「全國歸戶」,並將現行非自住稅率(即囤房稅率)從現行的1.5%至3.6%,上調至2%至4.8%。若立法院順利三讀後,預計2024年7月實施新制、後年5月開徵。

根據現行《房屋稅》條例規定,住家用房屋分為「自住」及「非自住」。其中「自住」限3戶,稅率1.2%,第4戶起被視為「非自住」,稅率介於1.5%至3.6%,並由地方政府決定是否採用差別稅率,也被稱之為囤房稅。在尚未實施「全國歸戶」之前,若在台北市持有3戶、新北市也有3戶者,均適用自住稅率,因此被詬病可規避囤房稅。

圖片來源:行政院提供

財政部指出,此次修法重點包括:

一、就房屋所有人(含自然人或非自然人)之住家用房屋進行全國歸戶,針對持有多戶且未作有效使用者,調高其法定稅率上、下限稅率為2%至4.8%,各地方政府均應在該範圍內訂定差別稅率,並採全數累進(超過一定戶數全部適用較高稅率)課徵。

二、為鼓勵自住、房屋釋出至租賃市場及兼顧繼承非自願共有或空置情形,酌降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的稅率為1%,及出租且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之房屋或繼承取得共有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上、下限為1.5至2.4%;建商餘屋持有年限在2年以內者,法定稅率調整為2%至3.6%。

由於「囤房稅2.0」上路後,等於是全國合併計算,不同縣市合計只要超過3戶都將被課囤房稅,且依差別稅率課徵囤房稅,持有戶數愈高、適用稅率愈高,因此房產業者指出,「囤房稅2.0」上路後,囤房大戶將首當其衝。

此外,持有5年內新屋的影響遠大於舊屋,因新屋的房屋評定現值高,再乘上「囤房稅2.0」的累進稅率2.%至4.8%,稅負將大幅增加。對於有餘屋的建商也將受到衝擊,尤其是餘屋量大的建商,將負擔更高的囤房稅,因此「囤房稅2.0」有望讓建商盡速將餘屋出清,避免建商囤房。

圖片來源:行政院提供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宋秀玲表示,這次修法主要受到影響是非自住(例如供旁系親屬使用)、空置未使用(建商餘屋逾2年、一般空置)、出租未申報或申報未達租金標準(租屋黑數)三類,適用稅率是2%至4.8%,約36萬戶房屋稅負會增加。針對建商餘屋2年內部分,因為建商扮演房市供給者角色,房子有合理銷售期間,稅率訂在2%至3.6%。若賣超過2年,稅率會增加,建商可在2年內選擇降價出售,就不會適用較高稅率。

宋秀玲補充,全國單一自住的稅率是1%,約328萬戶房屋,受益減輕稅負24.35億元。出租申報所得達租金標準(含包租代管)的稅率1.5%至2.4%,共有18萬戶,及繼承取得共有房屋的稅率1.5%至2.4%,這三類合計約346萬戶房屋稅負可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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