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智財案件審理法」8/30上路 科技業停看聽
商傳媒|記者簡立宗/台北報導
由台灣營業秘密保護促進協會主辦、萬國法律事務所、台灣上市櫃公司協會、創智智權顧問管理公司、當代法律雜誌社協辦的「2023年新智財案件審理法的理解與因應」研討會,於7月21日在新竹暐順和選旅飯店盛大舉行。
本次研討會是以今年2月15日修正通過,並將於8月30日施行之「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修法內容為主題,聚焦本次修法的兩大重點:「更正再抗辯」、「查證人」制度。由於這兩個制度均為本次修法所新設,報告人、與談人對其制度設計及未來對於產業界可能造成的影響均有詳細說明與分析,現場來賓及與會人員反應均相當熱烈,研討會圓滿成功。
台灣營業秘密保護促進協會宿文堂理事長擔任本次研討會主持人,他認為智慧財產訴訟制度的設計,攸關我國對於智財權的保護是否周延,也將影響產業界是否投入資源從事創新研發的動機。另一位主持人、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陳鋕雄院長也認為,智財案件審理法雖然是針對訴訟程序制度的規範,但也實質影響智慧財產權利人在實現權利的過程中可能提出的主張與抗辯,其重要程度實不亞於智慧財產的實體法本身。
致詞貴賓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王鵬瑜法務長則表示,本次修法對於科技產業影響最為直接,尤其「查證人制度」實際上是由查證人前往被查證當事人的廠區實施查證行為,科技業者對此制度自應有深入瞭解掌握。
報告人之一萬國法律事務所呂紹凡合夥律師,詳細解釋本次修法新增的「更正再抗辯」制度。呂律師表示,該制度規範專利權人在民事專利侵權訴訟中如欲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提出更正申請,應於何時向法院及智財局提出,提出之後審理民事侵權訴訟的智慧財產法院應如何處理。
與談人之一、將任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陳龍昇教授則認為,此次修法解決長期困擾實務界的部分問題:專利權人提出更正申請後,智慧財產法院可無庸等智慧財產局就該更正申請作成審定,直接由法院對該更正申請合法與否作成判斷後,再依判斷結果進一步審理侵權訴訟。萬國法律事務所謝祥揚合夥律師分析「現制下專利訴訟可能面臨與更正」相關問題,並就「修法後新制可能產生的影響」提出說明。
另一位報告人萬國法律事務所王孟如合夥律師,則探討本次修法新增的「查證人」制度,該制度允許原告在專利侵權民事訴訟、電腦程式著作權侵權訴訟、營業秘密侵權訴訟中,聲請法院選定查證人,並由該查證人對於被告或第三人實施查證,以協助法院判斷訴訟認定事實。王律師表示,查證人制度之設計,主要在於因應現制下由法院命相關當事人提出文書之方式,對於權利人舉證上仍有本質的困難,新制將協助權利人取得不易蒐集的侵權事證。
台灣積體電路公司謝福源副法務長則從「企業法務觀點」,探討權利人聲請法院指定查證人可能的思維與觀點。另一位與談人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林季陽教授指出,本次新增的查證人制度係受日本法制的影響,並比較分析日本法制下的查證人制度。
智財訴訟制度對於科技產業的影響最為直接,本次研討會選在新竹舉辦,即是希望園區科技業者對於智財新制能有深入瞭解,俾便及早規劃智慧財產及無形資產的佈局,才能因應未來不斷變動的競爭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