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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節過後避免親密關係暴力 國民法官參與判決新北殺夫案省思

李玉嬋教授/醫療健康諮商心理學會理事長 投書

七夕情人節剛過,對於愛情的美好憧憬,誰曾想過,愛侶在熱戀過後平均半年到兩年,可能變成彼此怨恨折磨的怨偶。對於完整家庭的執念、勸和不勸離的輿論,讓許多不幸福婚姻無法好聚好散。從剛剛判決出爐的新北殺夫案審理揭露故事中,省思如何因應親密關係暴力,以避免夫妻、孩子,甚至親屬間的人倫悲劇。
傳統善良又是護理專業人員的七旬老婦,被曾經熱烈追求自己的丈夫長年家暴,理智上遊說自己說:「我與先生這40年來,雖不是我心目中想像的日子,但我想既然選擇了他,就勇敢面對。」,隱忍也為了孩子,希望孩子別像自己小時候沒有父母親。「可是他反覆指責我、酒後要我認罪、對我拳打腳踢,就算我認為他是心愛的人,渴望跟他在一起,但這樣日子過下去,漸漸失去對他愛慕的心情,也做出這種不可原諒的可怕的事…」,最後便以菜刀等兇器趁機殺了酒醉熟睡的丈夫後,到警局自首。
新北殺夫案的社會矚目案件,也是112年7月21日台灣史上第一件國民法官參與審理,《報導者》全程記錄過程,讓社會大眾有機會想像自己若擔任國民法官,如何理解案情、做出評判。
本次案件的被告婦女和許多受暴婦女一樣,沒選擇離開婚姻,多因為不希望兒女跟自己小時候一樣沒有雙親的愛,加上丈夫警告若敢離婚就休想得到孩子,因放不下兒女只好打消離婚念頭;多次逃到姊妹家中,也曾報警取得家暴保護令,卻又被丈夫溫情說服的同時也被威脅恐嚇而撤銷保護令,連子女都無法勸阻這場來來回回30多年家庭風暴。雖然焦慮、憂鬱到曾想尋死,卻也因為不甘心被丈夫汙衊為「承認外遇、畏罪自殺」,最後竟然演變成選擇殺夫。這和許多遭受恐怖情人或家暴婚姻長期折磨的受暴婦女一樣,處在忍不下也離不開的進退兩難中,最後選擇模仿對方以自己深惡痛絕的暴力方式解決。這正是心理學上的模仿學習效應,受暴者和目睹暴力者常不經意變成施暴加害者。
尤其,長年受家暴處境引人同情,但婦人並未在政府家暴防治資源協助下,勇敢做出變革,選擇離婚或其他脫離家暴可能性。也因此,法官因婦人並非完全孤立無援,忍受家暴30多年,卻趁酒醉無反抗能力時殺掉枕邊人,不符合刑法因「其情可憫」減刑,判決有期徒刑7年2個月。
身為法律素人的國民法官,從中學習法學素養,用自己不同的專業角度及過往經驗,裁量親密關係的愛恨情仇與是非對錯。然而,兼顧情理法的審判觀點下,仍有許多無法靠刑罰了結親密關係40年家暴殺夫事件留下的未竟事宜,值得進一步省思如何因應親密關係暴力,如何擺脫恐怖情人、恐怖婚姻,避免痛恨家暴受害者卻成了家暴加害者的負面悲劇循環重演。這是擔任國民法官意想不到、也同時應該具備的心理學親密關係素養學習。
首先,應學習分辨恐怖情人,並學習從衝突的親密關係中抽身,保護彼此安全。以「台灣親密關係暴力危險評估表」,如果遭遇恐怖情人出現以下親密關係暴力,務必及時尋求外援幫助,別隱忍釀成悲劇。不論:1.說話羞辱、貶抑、詛咒你。2.跟蹤、監視或惡性打擾。3.強烈嫉妒心占有慾「如果我得不到你,別人也別想得到你」)。4. 懷疑有第三者介入。5. 危險動作傷害或威脅恐嚇你。6. 勒/掐脖子等讓你不能呼吸的暴力行為。7.故意傷害你的性器官或性虐待。8.在住處以外地方施行肢體暴力。9.強行把你帶走或關起來。10.愈打愈頻繁嚴重。11.幾乎每天喝到醉。12.威脅傷害家人或寵物。13.對其他人肢體暴力。14.因你向警察、社工、醫院、法院或學校部門求助而激烈言語恐嚇或暴力。15.曾說「要死就一起死」、「分手離婚或聲請保護令…就一起死」。16.揚言威脅殺掉你。17.可能殺掉你。18.你想過自殺。
國民法官可能因在法庭親眼觀看目睹這些親密關係暴力實境慘況,卻因為入戲太深而感同身受其傷,因此,未來都有機會擔任國民法官的社會大眾,應強壯心理建設預防措施,避免因擔任國民法官助人,而染上替代性創傷。這在國外行之多年的國民法官裁判員身上曾經發生過,因而需要在參與案件審理前後,提醒自己放下這些案件帶來的心理衝擊,事實宣洩緩解心頭沉重,恢復日常。

司法院《國民法官心理健康手冊》,由醫療健康諮商心理學會李玉嬋教授、湯發鉅博士、洪偉凱研究員撰寫國民法官心理健康手冊,供審理重大刑案的國民法官預做心理建設及結束審判後的自我心理照顧。

司法院有鑒於此,已委託醫療諮商心理學會李玉嬋教授、湯發鉅博士、洪偉凱研究員撰寫國民法官心理健康手冊,供審理重大刑案的國民法官預做心理建設,請至司法院官網下載《國民法官心理健康手冊》。其中推薦幾種自我檢查心理健康狀態的憂鬱和幸福指數量表,如何在審理過程保持健康心態去接觸可能血腥的證據或悲慘案情,並認識心理諮商專業資源與心理健康素養,以利審判後照顧自我的心理健康,與回歸日常生活平穩。

司法院《國民法官心理健康手冊》一共四冊,分為1.心鐘啟動篇、2.理解勝任篇、3.健心補給篇、4.康樂檢視篇,協助國民法官可以了解審判帶來的心理影響,以及心理預防與照顧,另放在司法院官網中讓民眾可以自由下載事先閱讀。

其次,殺夫案提供另一省思:「別以為自己可以改變恐怖情人。」忍一忍並不會過去,無法好好相處的愛情,未必能靠兩人自己好好分手。容忍家暴或任何語言暴力、肢體暴力等行為是沒有辦法使關係得到改善的,需要第三力量介入幫忙,請馬上尋求協助,讓親友或專業人員協助兩人一起找出合適對策,保護自身安全,及早終止暴力循環。
再深入心理解析殺夫案悲劇,可能比起家暴折磨,更讓伴侶害怕的是分手或離婚,沉默共謀,糾纏不清。戀愛牽手結婚需要學習,分手與放手也需要學習。適時慧劍斬情絲,避免當斷不斷,玉石俱焚。雖然台灣高離婚率令人惋惜,好聚好散也是情人節過後必修課。幫助自覺覺醒,賦予自主權,學習自我保護,及時離開危險情境,拿回生活掌控選擇權。縱使想再回到曾經暴力相向的親密關係中,多一份心理諮商等外力資源的支持幫助雙方,找出和平共處之道,彼此寬恕、修復傷痕。
最後,也須多一份同理關懷給目睹暴力的親人。親眼目睹或聽聞受害人訴苦,或是觀看家暴、殺夫證據或過程描述,可能入戲太深而感同身受其苦,卻又無法制止不幸發生而自責或有罪惡感,很容易出現替代性創傷。尤其是目睹暴力的年幼兒童或子女,甚至只是參與審理的國民法官,都可能因有疑心病而失去安全感,或可能害怕被淹沒在親密關係中而失去自由,也可能自責無法阻止不幸發生,而損及心理健康。學習掙脫精神控制的暴力,嘗試打破熟悉受暴慣性下的安全感假象,別以為有情人才幸福,離開恐怖情人,一個人帶著孩子也可以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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