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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到皮夾該送到警察局嗎?一名男子反而被失主告侵占! 

示意圖/Pixabay 

火報記者 朱慧菲 / 綜合報導

助人為快樂之本是大家從小聽到大的一句話,但助人行樂在現今這個冷漠的社會上真的有用嗎?會不會因此讓自己陷入麻煩呢 

,基隆市一名男子今年在中山區一處地上撿到皮夾,當下他隨即送往派出所後,由警方通知原失主陳姓小姐領回,但沒想到陳姓小姐發現自己皮夾內的鈔票不見後,反而告男子侵占鬧上法庭。 

今年1月2日一名涂姓男子在基隆市中山區某處撿獲一個皮夾,隨後就送往附近的派出所,警方通知失主陳姓小姐領回後,陳女卻稱自己的皮夾裡原本有現金8800元新台幣,疑似遭到涂姓男子拿走,因此要告涂男侵占遺失物。 

根據警方表示,當時受理涂男撿到皮夾案後,檢查皮夾內的物品發現有證件、信用卡等物品,並沒有發現現金,但通知陳姓女子來領取時,陳女稱自己的皮夾內本來有8800元現金,但早已消失,便轉向拾取人提告。 

對此涂姓男子向檢察官表示,當下撿到皮夾後就立即送往派出所,並未拿取皮夾內的東西,而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涂男撿到皮夾後主動前往派出所,且皮夾內還有證件、信用卡等物品,若是真的將錢取走不太可能會將皮夾送至派出所留下資料,最終認定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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