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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推動可燃廢棄資源燃料化 循環利用廢棄物實現資源循環零廢棄

近年來,許多國家都致力於推動環保政策,特別是將廢棄物轉化為資源的循環利用。我國也參考了歐洲和日本等先進國家的經驗,開展了可燃廢棄資源燃料化的措施。為了確保可燃廢棄資源燃料的品質,環境部制定了固體再生燃料(SRF)製造技術指引和品質規範,要求SRF製造廠設置必要設備,並確保使用者需求以及收受廢棄物性質適當選用相應設備。製造的成品需要定期進行檢測,而且只能直接銷售給符合相關規定的使用者。為了保證SRF燃料的品質和適當運用,審核單位需要跨部門審查管理製造和使用端,并進行現場勘查。

SRF是通過分選、破碎和混拌等工藝,將可燃廢棄物製成固體再生燃料,可以替代煤炭使用,具有減碳效果。每噸SRF可以取代0.86噸煤炭,減少0.77噸二氧化碳的排放,這符合我國實現淨零轉型、資源循環零廢棄的重要戰略。從2019年到2022年,我國的SRF製造量從每年約5萬公噸增加到20萬公噸,製造廠家數從4家增加到28家;SRF的使用量從每年約6萬公噸增加到18萬公噸,使用家數從4家增加到14家。

為了防止廢棄物燃料衍生的空氣污染,環境部在2023年7月預定修訂廢棄物燃料使用的成分標準。其中,針對SRF的使用端,通過源頭成分標準、使用者應具備的設施和防制設備、後端排放管制規範進行管理。使用SRF的工廠需要在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中明確記載使用的燃料種類、成分和使用量,并且在取得許可證後按照許可內容進行操作。同時,它們需要符合相關排放標準和空氣污染防制法的規定,並定期向當地主管機關報告上季度的燃料使用量、相關設施操作事項以及空氣污染物排放測量數據。

環境部表示,將非有害且具有可燃性的廢塑膠、廢紙和廢木材等廢棄物轉製成符合品質標準的SRF,已建立了嚴格的管控制度,包括燃料來源的控制、製造過程的監督、產品品質的確保以及使用端防制設施的規範。這些措施可以替代煤炭使用,減少煤炭開採和使用對環境帶來的影響,從而實現資源循環零廢棄和減碳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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