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3大違規重罰240萬 屏縣府為4殉職勇消爭取從優撫卹
明揚國際科技公司爆炸案造成重大傷亡,屏東縣政府認定,廠方公共危險物品超過管制數量、未完整提供化學品種類等、未指派專人協助救災,合計重罰240萬元,並追究公共危險與過失致死刑責。對於4位消防員殉職,依服務年資,分別估可領2783萬至2897萬元不等撫卹金,縣府並協助申請入祀忠烈祠,以慰英靈。
縣長周春米表示,縣府明確掌握到明揚有3大嚴重違法事實,一是明揚當初申請儲存100公斤過氧化物,但依據事證顯示,廠內儲存3000公斤超過管制數量,加上依規定存放倉庫要為獨立建築物,但廠區的1樓是倉庫、2樓是作業空間,明顯違反規定,依消防法從重處罰30萬元。
再者,案發當時,消防員傳回的資料只有1份安全資料表,上面記載有機過氧化物D型,後續調查發現廠內還有有機過氧化物F型,認定明揚沒有提供相關搶救必要資訊,依消防法開罰60萬元。
第三,案發當天5時10分至20分已有火警訊息,卻拖到5時31分才報案,工廠管理權人也沒有派專人到現場協助救災,依消防法開罰150萬。
明揚國際科技公司爆炸案,搜救行動今(25)日進入第4天,尚有1名員工失聯,上午有多名義消主動投入搜救工作;統計有9人死亡、110人輕重傷。
其中,4位殉職的消防員年齡都不超過40歲:賴俊儒33歲、陳柏翰32歲、鍾吉垣38歲、施寶翔37歲,一場爆炸意外同時奪走4條年輕的生命,國家痛失英才,更打碎了美滿家庭,天倫夢斷。
周春米多次表達心情沈痛,也在個人臉書寫下:「每個消防弟兄就是一個家庭,0922,讓消防弟兄的家庭變了樣,面對消防弟兄傷心欲絕的老爸老媽,抱著消防弟兄哭斷腸的妻子,我也好想嚎啕大哭啊!」,0922明揚爆炸案成了難以承受之痛。
縣府團隊除了展開後續相關協助及調查事宜外,並為4位殉職消防弟兄爭取從優撫卹,經消防局以各項給付最優計算後,4人依服務年資可分別獲2783萬元至2897萬元不等的撫恤金。
消防局將以最速件報請消防署核定,希望盡快撥付,協助殉職弟兄減輕家庭負擔及照顧家人,周春米也責請民政處協助家屬申請入祀忠烈祠,以告慰4位弟兄英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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