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查獲13件豆製品違規摻雙氧水 食用過量易引頭痛、嘔吐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執行市售豆製品、豆漿專案抽驗計畫,至傳統市場、超市、餐飲店等抽驗,檢驗防腐劑(12項)、過氧化氫及基因改造黃豆等項目,共計抽驗86件,檢驗結果13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15.1%。
臺北市衛生局分析今年度專案抽驗結果,13件不合格產品均為檢出殺菌劑過氧化氫陽性,含4件豆干產品及9件干絲產品檢出不符規定。臺北市衛生局已命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經追查違規產品來源屬外縣市者,已移請轄管衛生局辦理。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上述不符規定之產品,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及第47條第9款規定,可處製造業者或責任廠商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此外,提醒販賣業者務必留存進貨憑證,以利違規食品之源頭追蹤管理,共同為民眾食安把關。倘無法提供不符規定產品確切來源,妨礙後續源頭追蹤查核,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11款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
過氧化氫(H2O2),俗稱雙氧水,可做為食品殺菌劑,具有漂白、防腐效果等用途,常使用於魚肉煉製品(魚丸、魚板、甜不辣及花枝丸)及豆類製品(豆腐、豆干、干絲、麵腸)之加工過程,依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規定,食品中不得殘留,同時亦規定不得使用於麵粉及其製品。食用過量可能會引起頭痛、嘔吐等症狀。
臺北市衛生局嚴正呼籲業者應秉持職業道德,勿濫用食品添加物,由於豆干及豆腐類製品屬高水活性產品,常溫下易腐敗,皆應儘可能冷藏保存於7℃以下,並採「先進先出」原則,以維持產品的新鮮與品質。
臺北市衛生局提醒民眾在選購豆製品時,最好向信用良好的廠商購買,勿以產品之色澤為取向,對於異常白皙或偏離傳統色澤太多的食品,在選購時要提高警覺,以減少購買到違規食品之機會,並優先選擇完整包裝產品,留意產品上是否有完整明確的中文標示以掌握完整的產品訊息。由於過氧化氫溶於水,烹調豆製品前可用溫水浸泡或汆燙,減少食品添加物之殘留。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89。以上稽查結果,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相關訊息。
1121117-不符規定名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12年豆製品、豆漿抽驗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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