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新竹中學校講堂」指定為市定古蹟 市府肯定校方盡心保存文資
新竹市政府昨(18)日召開文資審議會,針對指定新竹中學校講堂為市定古蹟案進行審議,委員們認為建於1932年的新竹中學校講堂興歷史久長,是日治時期陪伴新竹莘莘學子治學的場所,而建築形式為磚造建築、大空間、雙坡水屋頂,屋架為鐵架鉚接大跨距構造,立面有水平飾帶,是新竹地區極具代表性的學校建築,因此在會中一致決議指定為市定古蹟。
市府指出,民眾於今年7月17日提報新竹中學校講堂為市定古蹟,文化局在9月8日召開文資價值評估現勘及審查會議,依委員意見認為此案具文化資產價值,予以列冊追蹤,並建議校方與提報人持續溝通想法與交換意見,以利後續文資審議。此後,校方也認同守護校內珍貴文資理念,在11月15日主動申請「新竹中學校講堂」指定為古蹟,市府分別於10月16日及11月23日召開兩次專案小組會議,小組委員建議指定為市定古蹟,並在12月18日召開文化資產審議會議。
文化局表示,新竹中學校講堂竣工於1932年3月25日,是新竹中學校創立十週年的紀念建築。原先作為禮堂使用,廿周年校慶時,在此發表第二校歌、悼念因戰事犧牲的「慰靈祭」。辛志平校長時期,則舉辦過開學典禮、團體集會、合唱比賽、演講比賽與畢業典禮。值得一提的是,「動員月會」時曾以學生當主席,學生可以對當時的校務和教育發表自己的想法,辛校長也會給予適時的回應,可以說是戒嚴時期竹中人的民主練習場所。1977年則成為「民族精神教育資料中心」,之後更名為「匪/敵情資料陳列中心」,邀請各科老師編寫相關教材,籌備內容,是展現愛國民族精神教育的展示場所。1985年2月籌辦「校史館」,公推彭商育老師為籌備主任,黃祖蔭老師為總幹事,和校友老師們徵集相關照片、文物資料,並於該年12月12日,也是光復後四十周年校慶日,正式剪綵開幕成為校史館至今。
文化局補充,新竹中學創設於日治大正11年(1922)4月,原名「新竹州立新竹中學校」,是五年制普通科,直到昭和16年(1941)改為四年制普通中學。二戰後民國34年(1945)改為台灣省立新竹中學,為三年制高中、初中普通科學校,民國57年(1968)政府實施九年制國民義務教育,初中部逐年結束,民國59年(1970)7月變更為台灣省立新竹高級中學。而新竹中學校講堂興建迄今業逾91年,也是該校劍道館之外最能代表百年校史的歷史見證之一。後續市府將與校方通力合作,進行一系列修復與再利用工作,使古蹟再現風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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