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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衛生局春節食品稽查及抽驗 1件不符規定
因應春節將至,南投縣政府為維護民眾健康,執行113年度「春節複合式專案」計畫,針對年節食品製造業者、應景食品販售業者及年菜餐廳等處共計稽查22家,抽驗及標示查核80件。其中包含豬肉、牛肋條、香腸、臘肉、火鍋料、蘿蔔糕、豆干及休閒食品果乾等,檢驗動物用藥、農藥殘留、過氧化氫、硼酸、著色劑、防腐劑、亞硝酸鹽及衛生標準等項目,檢驗結果皆符合規定,另有關標示查核部分,其中1件標示不符規定,經查產品負責廠商為外縣市,已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後續處辦。
衛生局局長陳南松提醒食品製造業者,應注意若產品為完整包裝,須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於食品之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下列事項:品名、內容物名稱、淨重、容量或數量、食品添加物名稱、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之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原產地(國)、有效日期、營養標示、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充分揭露產品資訊,讓消費者安心選購。
局長陳南松指出,販售業者應依法保存進銷貨相關交易憑證及紀錄等資訊,俾利溯源追蹤;並呼籲民眾在選購年貨時,亦應注意選購來源、標示清楚的食品,避免購買來路不明的散裝食品;建議對於外觀過於鮮豔非自然顏色的食品、聞起來味道比較刺鼻及酸臭,甚而有不該存有的芳香味之產品避免選購,另建議在下鍋前應正確泡水清洗,有助於去除產品外的灰塵或殘留之食品添加物,以保障食用安全。民眾如有食品衛生安全問題及消費疑義,可電洽南投縣政府衛生局服務專線049-223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