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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亂喊價最高罰9萬 2/5~2/14實施春節加成 一律照表收費

台北市議員耿葳轉民眾反映北市八大行業商家前候客的計程車駕駛於深夜時段違規喊價情形,台北市公共運輸處表示,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91條第1項第2款規定計程車應依規定計費,駕駛私自喊價行為已屬違法,若查證屬實可依公路法第77條第1項裁處新臺幣9,000元至9萬元罰緩。

農曆春節即將來臨,因應年前送禮訪友及春假期間走春拜年乘車需求,為鼓勵計程車運將朋友疏運旅客,今年北市計程車春節加成運價(每趟加收30元)將自2月5日(一)零時開始,至2月14日(三)24時止,以上車時間為準,共計10天,於北市境內上車乘客請依計費表跳表金額支付車資,計程車駕駛人須使用新式計費表內建功能選取春節加成,如未選取春節加成鍵者,仍應依跳表金額向乘客收費,不得額外加收。

北市公共運輸處表示,已印製春節期間計程車運價加成宣導貼紙供駕駛張貼於車內,民眾搭乘計程車下車前,請記得向駕駛索取乘車證明,如遇有未按表收費情形,可記下車號、時間及地點,請撥打1999申訴,經查有違規情形,將依規裁處。

公共運輸處特別提醒,由於春節拜年、應酬場合較多,民眾可多加利用計程車,以避免酒後駕車發生危險,保障自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另也希望民眾於春節期間搭車時,能夠給予運將朋友打氣鼓勵,讓大家一起過個快樂、平安的歡喜年。

如有計程車相關問題,請撥打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02-2375-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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