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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大甲分隊外!馬尾女警蹲縮角落抓超速照引熱議 警方出面說話
【記者爆料網 潘俐雯/台中報導】網路流傳2張照片,一名女警蹲在國道三號大甲收費站舊址旁的護欄外,手持測速槍在抓超速,照片一曝光後,讓很多網友感嘆,過年到了,警察「亞歷山大」。
照片中,能看到女警蹲在國道紐澤西護欄外,為了抓超速而縮在那個角落,似乎想避免被用路人發現,而女警所蹲點的位置旁邊,就是國道第七公路警察大隊大甲分隊,基本上開車用路人只要不違規超速,就不會被拍攝開罰,但女警蹲點的位置也有爭議,如果前方500公尺沒有測速照相的告示牌提醒,民眾被拍攝到超速,是可以申訴的。
對此,國道警察第七大隊大甲分隊出面回應,「嚴重超速」一直是警方重點取締違規項目之一,為維持交通秩序及維護用路人行車安全,本大隊平時即不定時不定點編排員警於多事故路段取締超速違規,目的是在「遏止違規行為,減少交通事故傷亡」,以維護民眾用路的安全保障。
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略以:「測速取締標誌「警52」、、、、在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應於三百公尺至一千公尺前,設置本標誌」;本案員警身著制服依勤務分配表規劃路段,以手持式雷射測速器在執勤安全、適當地點,採適合方式執行科技執法取締超速違規,另員警為增加儀器穩定性以蹲坐方式執勤,且於上游約800公尺處(159.5公里)有依規定設置「警52」標誌,執法均依相關規定並無違規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