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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清晨撞倒整排機車 台中29歲男肇逃警用電眼抓人

【記者爆料網 潘俐雯/台中報導】肇逃,台中市北屯區松竹路與昌平路的加油站前,一名29歲陳姓男子開車,不明原因撞了路旁一整排機車和一台貨車,肇事後卻完全沒報案,就離開現場,警方調閱監視器,確認肇事車輛車牌號碼,男子到案辯稱當時有急事,才會離開,但警方依法告發李男肇逃。

這起肇逃車禍,發生在清晨,警方獲報後到場,被撞的機車散落馬路,加油站的鐵製角錐也被撞斷,警方調閱監視器,確認肇事車輛外觀後,迅速調閱警方監視器,確認車牌號碼並立即聯絡駕駛陳姓男子(83年次)進行說明,隔日,陳男到交通分隊說明,辯稱當時有急事,思緒焦急,因此未報警即離開現場。姜員展示現場滿目瘡痍照片,陳男表示深感後悔。警方告誡陳男應在事故現場處理,不可存有僥倖心理。
警方依法製作事故資料,並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告發李男肇逃行為。在事故發生後的數天,警方積極聯絡被害車主和加油站負責人,於2月5日製作完所有相關車禍受損人員資料。

警方強調發生車禍應留在現場處理,肇事者逃逸將面臨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無人傷亡的肇逃財損案件,除處新臺幣1000元至3000元罰鍰,並吊扣駕照1至3個月,千萬不可輕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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