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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渾身酒氣遇檢「裝配合」移車加速逃險衝撞員警 悔悟調解獲緩刑
▲警方盤查過程。(翻攝畫面)
【記者爆料網 莫沛宇/台北報導】台北市1名楊姓男子,去(2023)年6月5日時,邊開車邊使用手機,被當時執行路檢勤務的大同分局民族路派出所警員攔查,不過當員警示意楊男將車窗降下時,車內隨即飄出濃郁酒味,警方示意楊男靠邊停放,以便進行進一步酒精測試,楊男起初佯裝配合,不過當路口號誌一轉為綠燈,他隨即加速逃離,更差點衝撞當時在車右前側警戒的陳姓員警,所幸陳姓員警反應即時,立即跳開,不過左側小腿及膝蓋仍遭擦撞受傷。
▲楊男開車違規使用手機遭警方攔查,車窗搖下時身上還散發濃濃酒味。(翻攝畫面)
警方事後以車追人,查出楊男身分,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楊男攔查不停及違規使用手機行為,另依妨害公務罪通知楊男到案說明,訊後依法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案經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法院審理楊男所為不僅有損公務員執行公權力之威信、亦藐視國家法秩序之規範,並造成員警生命、身體遭受風險,所為應予非難。
▲楊男見路口號誌轉為綠燈欲加速逃離,險些直接撞上當時在車前警戒的陳姓員警。(翻攝畫面)
士林地方法院審酌楊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不諱,且已與遭擦撞的陳姓員警達成調解,並依約賠償完畢,認為楊男尚有悔悟之心,衡量楊男此前無刑事犯罪科刑紀錄,另陳姓員警於法庭表示願意給楊男機會,判決楊男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罪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於判決確定起1年內,接受地檢署舉辦之法治教育3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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