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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蘇丹紅案主嫌李彥廷當庭釋放!警被法院認定「違法逮捕」 分局不認槓地院:有出示拘票

▲衛生局人員稽查津棧、佳廣、海順等關係企業位於大樹區廠房。(圖/記者金東天翻攝)

【記者爆料網 金東天/高雄報導】

蘇丹紅進口商負責人李彥廷交保後與吳正言在今(12)日上午傳出失聯,檢方果斷開出拘票後,警方中午在李男前妻住處發現人,並將他拘提到案。不過如今卻傳出,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二分局員警逮人時,竟只出示「手機翻拍」的拘票,將人帶到分局後,調查局才持拘票正本來移送,李彥廷也指控警察違法逮捕,聲請提審。對此,高雄地院在今晚進行開庭審理,最終認定警方「違法逮捕」,並將李彥廷當庭釋放。

李彥廷今晚面對媒體指出「根本沒失聯」,他表示,今早7點多就有跟高市衛生局通過電話,接著9點多有漏接1通,回電後因吳正言有不斷嘔吐狀況,向衛生局表明詢問是否能讓吳先就醫,他也強調「通聯記錄都在手機裡」。

李彥廷表示,後來他先讓吳正言就醫,漏接第二通電話,沒想到接近中午就收到逃亡訊息,才剛將車停在紅線上,準備打電話給媒體澄清時,就因違停遭到盤查。

三民二分局員警查證身分後發現他就是被拘提的李彥廷,隨即疑似出示手機上的「拘票畫面」,要求李回警局偵訊,而他也只能配合前往。李彥廷在被拘提到案過沒多久,調查局人員才持正本來要人。

李彥廷指出,他被拘提到三民二分局偵查隊後,員警還拿出拘票的「影本」給他看,過沒多久,調查局才持正本到分局,他也說道,要針對今日濫權逮捕的員警提告究責。

高雄地院表示,「因執行機關表示三民二分局留置李姓負責人時並未出示拘票,且執行機關提出的高雄市衛生局公務電話紀錄亦未見有李姓負責人拒接電話之情事,另檢察官書面提出之李姓負責人解約存款之證據,係於聲押時即已存在之事證,是否可作為李姓負責人交保後有逃亡事實之新事證尚非無疑,故認為本件拘捕程序不合法,遂依法釋放李姓負責人」。

至於高雄高分院就李彥廷等人聲請羈押案發回本院更行裁定一案,訂於明(13)日上午10點進行調查。

而針對法官認定警方未出示拘票部分,警方不認帳,三民二警分局長許健基今晚表示,警方執行一切依檢方指揮,也出示拘票,至於適法性如何,警方無法認定,將由檢察官統一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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