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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停到超商上廁所 見車被拖吊板橋莾男持球棒、亮槍逼放車

(畫面翻攝)

【記者爆料網 謝建成/新北報導】違停被拖車居然就亮槍,這發生在12日下午4點多,新北市板橋一名張姓男子不滿自己只是去超商上個廁所,將車暫時停在紅線上卻被警方拖吊,他先是拿出球棒又當街亮槍,就怕危及路人,警方當下先讓嫌犯離開,但立刻呼叫支援將人逮捕歸案。

新北一名張男違停去超商上廁所,車子被拖吊,居然不滿到駕駛座催油門。(畫面翻攝)

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海山分隊員警,12日下午四點,在板橋區華江一路與華江九路口,執行違規拖吊勤務時,遭違規停車張姓男子,不顧拖吊程序已完成,張男衝進駕駛座內猛踩油門,意圖將車輛駛離,見無法移動車輛,竟持球棒捶打拖吊車,經員警制止仍不聽勸阻,竟持槍作勢攻擊恐嚇,而後旋即駕車逃逸。

現場員警因執行交通稽查取締勤務,未攜帶槍械,且第一時間無法判斷張男所持槍枝之真偽,考量自身及一旁民眾的安全狀況下,以駕車尾隨待機方式,並同步呼叫警力支援。

經江翠派出所優勢警力到場,於16時29分在800公尺遠的社區大樓地下室逮捕張嫌,並查扣球棒1支、西瓜刀1把及空氣槍1支,訊後依妨害公務及恐嚇罪嫌移請新北檢偵辦。此外,張嫌駕駛之車輛係懸掛註銷車牌,爰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4款製單告發,處新臺幣54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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