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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災好發期 林業保育署籲清明祭祖「三要」「四不」
【記者爆料網 黃雅惠/台北報導】中南部天候持續乾旱,進入森林火災好發時期,加上清明連假將至,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呼籲國人掃墓祭拜祖先,務必「三要」、「四不」:掃墓時「不」燃燒雜草、「不」亂丟菸蒂、「不」亂灑冥紙、「不」燃放爆竹,「要」熄滅灰燼、「要」帶走垃圾、「要」關注林火風險等級,共同防範森林火災。
林業保育署統計,每年10月到翌年4月,為森林火災好發時期,根據108年至112年間的統計資料,共發生267起森林火災,其中3、4月份有113起,佔42%,為森林火災高風險月份。
3、4月是森林火災高風險月份。翻攝畫面
林業保育署指出,臺灣歷年森林火災發生原因主要就是人為引火與用火不慎,包括亂丟菸蒂、掃墓燃燒冥紙、燃放爆竹或燃燒垃圾等,目前已與中興大學建立林火風險評估系統,推估未來7日林火風險,供林地管理機關及民眾參考。
林業保育署也針對高風險區域,透過災防告警細胞簡訊,提醒民眾謹慎用火,避免森林火災發生;依據森林法規定,非經過許可引火,最高可處60萬元罰鍰;為鼓勵民眾共同防範森林火災,舉發燒毀國、公有林者,經查獲犯罪行為人,將致贈舉發人每案10萬元破案獎金;最先通報森林火災發生者,則發給5千元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