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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周六正式上路 英澳促公民旅行要警惕

(德國之聲中文網)香港立法會本周二(3月20日)全票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完成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幾天後,該條例在本周六(3月23日)刊憲生效。美國、歐盟、日本和英國對該法提出了嚴厲批評,英國前首相卡梅倫(David Cameron)稱該法將“進一步破壞這座城市曾經享有的權利和自由”。美國國務卿布林肯(Anthony Blinken)本周五(3月22日)表示對法案表示深切關注,並指該法恐怕會被用來壓制異見,並可能損害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 但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則表示,第23條的通過是“香港歷史性的時刻”。根據港府新聞公報,李家超還表示,它的通過讓香港可有效防範“黑暴”、“顏色革命”;可有效防範“港獨”和暴力破壞。

北京在2020年實施了《香港國安法》後,有300多人涉嫌違反此法被捕。不過李家超表示,23條將會彌補《香港國安法》的漏洞。根據香港01報道,李家超在香港廣州社團總會發表講話時說,23條周六刊憲生效,香港今後可以輕裝上陣,全神貫注發展經濟、改善民生。

2020年《香港國安法》生效後,美國財政部以“損害香港自治、限制港人言論與集會自由”為由,對11人祭出制裁,其中包含當時的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以及時任保安局長的李家超,2022年李獲任命為香港特首。

新法量刑相當重,危害國家安全、叛國和煽動叛亂罪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間諜活動最高可判處 20 年監禁;外部干涉香港內部事務最高可判處 14 年監禁。該立法還授權行政長官無需經過立法機構,即可制定最高可判處七年有期徒刑的相關新法。保安局局長可以對潛逃人士實施多項限制措施,包括撤銷香港特區護照。 警方的權力也被擴大,可以將拘留期從過往的48小時延長至16天,並限制嫌疑人會見律師和與他人交流的權利。

周五,英國和澳大利亞更新了旅行建議,警告公民在前往香港時有違反新法的風險。前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Nancy Pelosi)在同一天的新聞發布會上說,新法是 “中共侵犯香港自由的驚人擴張”。

2003年,港府曾試圖推動第23條立法,但引發多大50萬港人抗議的“七一游行”後放棄。然而這一次,法律通過後,香港公眾的反響平平。 在美國的活動人士許穎婷(Frances Hui)指出:”這項新法的目的是通過延長刑期和擴大國安的定義來粉碎香港僅存的一點自由。“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去年年末宣布,追加通緝前英國駐港領事館職員鄭文傑、以及許穎婷、邵嵐等5名被控犯下國安罪名的流亡海外港人,每人懸賞100萬港元(12.8萬美元)。

(美聯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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