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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首創「納保、消保、行政執行」三官合體 共同守護民眾權益
為營造一個讓市民繳稅安心、消費安全、財產安定的生活環境,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今(29)日邀集「納稅者權利保護官」、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行政執行官」共同進行「三官大締」結盟儀式,藉由三官合體共同保障民眾買屋及買車權益,這個創舉也開啟公部門合作的嶄新模式。
市府地稅局長沈政安表示,買屋及買車爭議可以說是民眾生活日常最常遇到的問題,其中關係著納稅及消費者權益,因此地稅局特別協調中央及地方相關的三類職務「納保官、消保官、執行官」共同合作,一起為民眾解決問題。
沈局長舉例說明,民眾於購屋或購車衍生消費紛爭時,消保官在處理個案爭議如發現有地方稅課徵疑義,甚至已形成欠稅遭移送強制執行,即可通報納保官或執行官協助處理,讓民眾免於奔波各機關,不僅解決消費糾紛,也同時兼顧民眾稅捐及財產權益。希望透過此次結盟,建立三官聯繫及合作機制,藉由三方專業領域資訊分享,更有效率解決民眾爭議。
地稅局說明,今天的締結儀式由主任納保官賴玲慧、主任消保官何怡萱及主任執行官周隆光代表簽署,並由地稅局長沈政安、法制局長李善植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長吳祚延共同見證。未來「三官大締」除了提供買屋、買車等爭議個案通報與協處外,也在三個機關官網建置專區,讓民眾即時運用,權益也更加受到保障,服務效益更加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