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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警執勤受傷片)警員盤查酒駕受傷 駕駛送辦
【記者爆料網 周庭慶/台中報導】台中市今(31)日凌晨發生1起酒駕撞傷警員案件,警員右腳扭傷送醫,肇事駕駛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法辦。
台中發生酒駕撞傷警員案件,肇事駕駛被警方移送法辦。
今天凌晨台中市警四分局南屯派出所警員楊昇儒執行4-6時巡邏勤務,凌晨4時許巡經南屯區向學路與大觀路口時,阮姓男子(33歲)駕駛之自小客車見巡邏機車靠近,隨即逕自轉彎離去,員警察覺有異遂主動上前攔查,進一步要求阮嫌靠邊熄火停車之際,過程中造成警用機車後車尾與左側車身車損,楊員右腳踝擦挫傷,分局長李建興獲悉後第一時間前往探視楊員,經初步診治楊員傷勢並無大礙。
警員攔查酒駕車輛。
另現場對阮嫌實施酒測,經檢測後酒精濃度達0.51mg/L,全案依公共危險罪依法偵辦;另同車2名成年女姓乘客(29歲、28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8項規定依法掣單連坐處罰。
警員進行酒測。
第四分局分局長李建興強調:「酒駕零容忍」,一旦飲酒請找「代客駕車」或「指定駕駛」,另針對酒駕的同車乘客採取「連坐罰」,最高可處新臺幣1萬五元以下罰鍰,呼籲民眾勿心存僥倖酒後駕車外,同車乘客未盡勸阻之動作亦連帶受罰。警方將賡續強化取締酒駕執法能量,以維用路人之行車安全。
第四分局南屯派出所副所長黃冠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