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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警方說明/自小客載狗開後車門及窗戶 奇葩遛狗法網罵翻: 「快拍照檢舉」警查明後舉發
【記者爆料網/ 王俊勝 台南報導】
這真的讓人看了捏把冷汗! 有民眾在台南市金華路二段跟永華路一段,發現一輛自小客載著三條狗、窗戶打開 連後車門都開的。民眾說遛狗的阿姨,每次有人上前提醒,他只是搖搖手,自己示意不要理她 (她知道沒關是故意的)…雖然影駛都慢慢的開,但是後方車輛都是選擇避讓,深怕狗勾跳出車外,發生意外 。民眾說當時有看到計程車大哥要提醒她後面沒關,甚至開進機車停車區提醒,不過都徒勞無功。
po文在爆料公社引發網友熱議,紛紛留言說: 「我記得,這是違規的樣子,報警吧警察會處理,而且,好像有動保條例可以用」、「這台車我也遇到過,真的很傻眼🤦♂️」、「就拍照錄影檢舉,既然她都不怕,就檢到她怕為止❤️」。
對此,警方表示,駕駛人開啟尾窗門讓寵物犬伸出車窗外,恐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0 條1項7款:載運人客、貨物不穩妥,行駛時顯有危險,得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8,000元以下罰鍰。
另「動物保護法」亦有規範飼主應避免動物遭受傷害,如因過失致使動物遭受重要器官傷害或死亡者,也可能面臨新臺幣15,000元以上75,000元以下罰鍰。
警方說還沒接獲民眾檢舉,將查明所涉時、地及事實後,依法後續處置及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