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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歲還在跟媽媽領200塊 單車阿伯逆向遭攔查出通緝湊嘸罰金要關30天

▲警方攔查逆向騎乘腳踏車的51歲鄭男。(翻攝畫面)

【記者爆料網 莫沛宇/新北報導】新北市三重區1名51歲鄭姓男子,日前因涉及傷害案件,9日遭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隔(10)日新北市保安大隊員警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鄭男穿著雨衣騎乘腳踏車,一路逆向騎到檳榔攤前,還大喇喇將腳踏車停在公車停靠區內。

▲▼鄭姓男子逆向騎乘腳踏車至檳榔攤前,大喇喇將單車停在公車停靠區內遭警方攔查。(翻攝畫面)

員警見狀上前攔檢,並善意提醒鄭男腳踏車可以加裝警示燈,避免因天色昏暗發生意外。員警注意到鄭男回應時明顯神色慌張,要求查證鄭男身分,未料才剛輸入鄭男證號,警用電腦就跳出鄭男前1天才剛遭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

▲警方查出無業的鄭男,因涉及傷害案件遭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翻攝畫面)

鄭男一臉無奈表示自己並未收到通知,對於被通緝一事並不知情。他向警方供稱因無業,平時就靠老母親每日發給200元零用錢過活,被帶回勤務處所也因湊不出拘役30日的罰金,只能乖乖待在看守所等待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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