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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清水蔡姓保母虐死1歲女童 台中地院國民法官判處9年3個月
台中地院行政庭長說明宣判內容。台中地方法院提供
【記者爆料網 蔡智銘/綜合報導】發生在前年11月的台中清水區蔡姓保母前涉嫌痛毆朝1歲大姚姓女童,導致女童顱內出血,送醫不治,檢方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蔡,經由台中地院國民法官審理,姚姓女童父母淚灑法庭,痛斥:「保母就是殺人凶手」求判重刑,台中地方法院今天宣判,認定蔡姓保母兩度毆打虐待女童,分別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罪等,判處蔡姓保母3個月及9年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國民法官認為,蔡姓保母以外力重擊、持續搖晃身等方式虐待女童,造成女童急性硬腦膜下出血,送醫不治,犯案後否認犯行,除了道歉外,也未提供家屬更具體與實質的道歉方式,認為蔡姓保母毫無悔意,分別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罪等,判處蔡姓保母3個月及9年徒刑,
台中地院國民法官今上午12點半宣判,蔡女聆聽完後掩面痛哭,久久坐在被告席上一度無法起身,最後在辯護人、法警協助下才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