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法院頒令禁制傳播《願榮光歸香港》
(德國之聲中文網)香港法院週三(5月8日)就《願榮光歸香港》禁制令案宣佈判決,港府律政司上訴成功,頒令禁止傳播、演奏、印刷這首示威歌曲的內容。去年六月,港府首先向法院申請禁令,但是出乎外界預料地被原審法官拒絕,稱憂慮對言論自由造成寒蟬效應。
三名法官在裁決中,接納政府提出多項理據,認同當局尋求禁令是「必要的」,以說服線上平台移除「有問題的」內容。法官認為單靠刑事檢控「顯然不足以應對嚴重的刑事問題」,因此有迫切需要以禁制令輔助刑法維護國家安全,加強阻嚇實際或潛在違法者並消除誤解。
政府一方上訴時引述《願榮光歸香港》作曲人受訪稱「音樂是凝聚人心最強武器」,可被用作煽動推翻政府,而按警方統計此曲被誤認作香港國歌逾800次。上訴庭庭長潘兆初在判詞寫道:「這首歌的作曲者本意是將其作為一種武器,而它已經成為了。」
法官認為起訴每個違法者不現實,因此更有效方式是要求線上平台停止這些行為。而特首已按《國安法》發出證明書,判定傳播《願榮光歸香港》構成國安風險,法庭須要遵從。在新禁制令下,任何有違法意圖傳播歌曲旋律和歌詞的行為都被禁止。法官稱已經顧及言論自由,允許與歌曲相關的合法活動,豁免學術和新聞工作不受禁令限制。
Google:正檢視裁決
外界關注科技巨頭和一眾網上平台對禁令的反應,以及這次先例如何影響網絡自由和資訊流通。判詞指網絡供應商不應為受禁行為提供便利。在禁令頒布前,《願榮光歸香港》一曲可以在KKBOX和Spotify等串流平台收聽。
Google回覆DW查詢時表示,該公司目前正在檢視香港法庭的裁決。在Google上搜尋「香港國歌」部分結果會顯示《願榮光歸香港》,港府曾經要求公司從搜尋引擎上移除它們,並把正確的信息置頂–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義勇軍進行曲》,但是被Google拒絕。
亞洲互聯網聯盟向DW表示,「正在評估今天做出的決定所帶來的影響,包括禁令將如何實施,以確定其對企業的影響。」董事總經理傑夫潘恩(Jeff Paine)說:「我們認為一個自由開放的互聯網,對於該城市有志成為國際科技和創新中心是至關重要的。」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林劍在週三的例行記者會上回應裁決︰「這不是外交問題。我想強調的是,制止任何人以煽動分裂國家和污辱國歌的意圖,使用和傳播有關歌曲,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和國歌尊嚴憲制責任的正當、必要舉措。」
國際體育賽事誤認為「國歌」
《願榮光歸香港》誕生於2019年示威活動期間,旋律是由一名匿名作曲人創作,歌詞則是香港網上論壇「連登」的用戶集體撰寫。歌曲於當年8月在YouTube上發佈,及後製作為多國語言版本。歌詞提及民主、自由,內容也包括「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意思–該口號經常為示威者所用,但在國安法實施後,被法官判定為有煽動分裂成份。
這些示威歌曲是反修例運動時廣受歡迎的作品,不止經常在街頭抗議中聽到,當時出現大量集體傳唱活動,也有學生在校園內唱奏。去年,一名市民因把港隊運動員在奧運奪金的影片配上《願榮光歸香港》並發佈至YouTube,違反國歌法被判囚。
香港特別行政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同一首國歌。過去兩年期間,在香港代表隊參加的數場國際體育賽事上,曾經出現誤播《願榮光歸香港》為國歌的情況,外國主辦方解釋是因為該曲在搜索引擎上排名最高而下載了錯誤版本。
警方就這些事件展開調查。香港特首李家超曾經稱,搜索引擎有義務遵守道德規範;官員引述Google稱需要證據證明該歌曲違反了當地法律。
©2024年德國之聲版權聲明:本文所有內容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如無德國之聲特別授權,不得擅自使用。任何不當行為都將導致追償,並受到刑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