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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未成年玩主僕遊戲拍猥褻照+車震 法院重判6年6月
【記者爆料網黃國瑞/台南報導】台南一名男子在網路上認識一名未滿14歲少女,相約出來後,男子對少女拍攝猥褻照片,外傳分享給其他人,不僅如此,還在車上與少女發生車震,法官認定男子違法有罪,合併判處6年6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被告張姓男子透過臉書結識未滿14歲的少女,明知對方未成年,在2020年7月20日邀約少女出來,並以主僕扮演遊戲,要求少女扮演僕人,藉此拍攝裸露胸部、生殖器等私密照片3張,再利用臉書私訊照片給其他兩人。
同日,張男帶少女進到他公務貨車內,在後座開始親吻、擁抱少女,並進而要求脫掉褲子,開始撫摸她的下體,接續讓少女口交,最後將生殖器插入少女陰道內,依此方式與少女發生性行為。
少女的行為事後遭到父母發現,一氣之下報警對張男提告,面對檢警偵訊,張男坦承不諱,檢方認定張男犯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又犯對於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對其提起公訴。
審判時法官認為,被告張男為了滿足一己私慾,明知被害女子未滿14歲,心智未臻成熟,對她做出踰矩的行為,事後未與少女監護人達成和解,所為實屬不該,因此判處上述徒刑,可上訴。
台南法院認定男子有罪成立,判處6年6月徒刑。翻攝google街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