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影/3屁孩慘了!爬上獅甲站建物跑酷「跨越柵欄逃票」 被警逮還要罰票價50倍
【記者爆料網 金東天、方慕辰/綜合報導】
有網友在IG分享影片,內容為在高捷獅甲站出入口建物攀爬,被警衛抓包後才下來,對此,高捷公司指出,該群人恐怕涉及違反大眾捷運法第50條,可處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罰鍰。
翻攝自IG
有網友分享影片,內容為爬上獅甲站出入口建物,還說要在上面跑酷,被警衛發現制止不能攀爬,才說是在上面看風景並道歉。另外也有拍下在站內翻越柵欄,疑似逃票的影片。
翻攝自IG
高捷公司指出,出入口有一定的高度,在上面攀爬嬉戲,對於自身也有相當之風險,另當事人IG當中,這群人疑似有逃票之行為,恐怕涉及違反大眾捷運法第50條,三、非大眾捷運系統之車輛或人員,違反第四十四條第二項前段規定,進入大眾捷運系統之路線、橋樑、隧道、涵管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四、未經驗票程序、不按規定處所或方式出入車站或上下車。可處$1500以上, $7500以下之罰鍰。
金東天翻攝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指出,25日中午13時50分許,高捷文化中心站(O7)站務人員發現,有2名進站購買單程票之少年,其特徵與涉案人相符,隨即向捷運警察隊通報,並於14時08分許,由捷警及站務人員順利於美麗島站將涉案人攔下,並循線找到另一名少年,由捷運警察隊依違反大眾捷運法予以開罰。
金東天翻攝
涉案的3名少年分別為洪姓少年(15歲)、楊姓少年(15歲)及吳姓少年(15歲),據瞭解,渠等結伴外出遊玩因無聊,所以就模仿外國跑酷運動而去攀爬捷運站體屋簷。 據影片內容,3名少年均已違反大眾捷運法第50條1項3款規定,可處1500元以上、7500 元以下罰鍰;另於站體內跨越柵欄出站部分,也已違反大眾捷運法第50條1項4款規定,可處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罰鍰;同時影片中少年任意跨越柵欄出站之逃票行為,由高捷公司依規定追繳應補票價外,並應支付票價五十倍之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