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國道逆向片)「第一次開車上國道!」 國道6號汽車逆向原因曝光

【記者爆料網/南投報導】國道6號東向埔里路段3月1日有1輛自小客車逆向行駛,國道警察第七大隊3月2日調閱影像,查出該違規車輛並通知駕駛到案說明,該車駕駛余姓男子稱,「因為第一次駕車行駛高速公路致逆向誤闖」,由埔里交流道逆向上國道,發現誤闖後即下愛蘭交流道。

1輛自小客車在國道6號逆向,國道警察找到駕駛到案說明,他說「因為第一次車上國道誤闖!」

國道警察第七大隊表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6款「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逆向行駛」舉發,呼籲用路人注意高速公路匝道入口相關指示及禁制標誌,切勿誤闖高速公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6款,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迴車、倒車、逆向行駛,可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

國道警察第七大隊快官分隊長黃昱維說明。

推薦新聞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