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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蔽車牌片)遮蔽車牌奔馳台三線 大湖分局員警攔查告發

【記者爆料網 周庭慶/苗栗報導】昨(7)日上午10時許,台三線苗栗獅潭路出現1輛紅色、1輛粉紅色轎車將車牌遮蔽並高速行駛,警方獲報隨即攔截圍捕,後來攔下兩車,駕駛坦承以布套遮蔽車牌且行駛於路上,警方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新台幣2400元至4800元罰鍰,並責令申請換領牌照。

1輛粉紅色、1輛紅色車遮蔽車牌在台3線奔馳,結果都被警方攔下開罰。

大湖分局獅潭、百壽派出所於昨日上午10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有兩輛車停靠於台三線路旁,疑似用物品遮蔽號牌隨後往北行駛,立即通報巡邏警力追查並調閱路口畫面,鎖定兩輛遮蔽號牌且車身為特殊顏色之自小客,並於台三線獅潭段沿線搜尋。

警方攔下遮蔽車牌的兩車駕駛。翻攝畫面

隨後於台三線113公里處旁加油站發現該兩輛車,車牌皆以移除遮蔽物,警方見狀上前攔查,經詢問後駕駛坦承以布套遮蔽車牌且行駛於路上,警方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新台幣2400元至4800元罰鍰,並責令申請換領牌照。

遮蔽車牌的兩輛車。翻攝畫面

大湖分局表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汽車號牌不得變造損毀、塗抹或黏貼其他材料、加裝邊框或霓虹燈、裝置旋轉架、顛倒懸掛或安裝其他器具導致不能辨認,並不得以物品遮蔽。違者將依道交條例相關規定製單舉發,呼籲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勿心存僥倖,警方將持續於台三線沿線取締交通違規,維護用路人權益。

大湖分局百壽派出所所長黃木乾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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