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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群蜜源缺乏致農業災損 中市6/28前受理申請現金救助
高溫造成全國蜂群嚴重損害,農業部確認損害率已達現金救助標準,昨(18)日公告全國為辦理蜂群(蜜源缺乏)今年1至3月高溫(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請台中市各區公所自即日起至6月28日止受理農民申請,救助項目為蜂群,並以完成農民從事養蜂事實申報及登錄作業程序者為限,每群為450元。
農業局指出,農業部此次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6條第2項但書規定,因蜜源缺乏公告之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另依第1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考量蜜源缺乏致蜂群災損嚴重,農民完成養蜂事實申報及登錄,得作為養蜂的客觀證明文件,各區公所得免勘查。
農業局表示,農業部昨日公告全國為辦理蜂群(蜜源缺乏)113年1至3月高溫(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救助項目為蜂群,每群為450元。請台中市蜂群損害率達20%以上的農民,且以完成農民從事養蜂事實申報及登錄作業程序者為限,自6月19日起至28日止攜帶國民身分證、存款簿及養蜂事實申報及登錄相關證明文件,向申報及登錄養蜂事實之公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