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處女才配?女信徒求感情順!遭神職人員摸下體
【記者爆料網林承瀚/嘉義報導】嘉義一名寺廟男委員,利用女性信眾虔誠的信念,趁著靜坐、幫忙改善感情的機會,對5名女子摸下體猥褻,甚至還嗆「處女才配讓我碰」,並佯稱「是觀音菩薩的旨意」等語,法院認定男子強制猥褻罪成立,合併判處2年3月徒刑。
嘉義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被告江姓男子在嘉義一間觀音寺廟擔任委員及乩童,駐守在寺廟接待信徒。他竟基於強制猥褻的犯意,以幫忙女信徒解決感情問題為由,邀請多位女信徒獨自來寺廟,並帶到寺廟殿內靜坐、靜修等。
他會佯稱,「菩薩我幫祢找到祢義女了」、「有妄想症要改掉」、「若不跟男友斷乾淨,就要在其身上畫符」、「是觀音菩薩的旨意」、「你子宮很不好,要運氣一下」等語,趁機抱緊女信徒,將手伸進女方內褲內,撫摸陰部及肛門猥褻。
如果遇到女信徒抗拒,江男會以「是處女才配得上讓我碰,是神明要我幫忙我才幫的,不然我才不屑」等語,讓女信徒心生畏懼。他甚至會把還是大學生的女信徒,帶到摩鐵表示要幫忙運氣,卻強制脫下對方衣服共浴、還趁機舌吻女方。
不少女信徒敢怒不敢言,直到其中一人詢問其他人狀況,才驚覺大家都有類似經歷,期間至少有5名女子受害,他們出面指控江男惡形惡狀,並決定聯合對他提出告訴,面對檢警偵訊,江坦承犯行,檢方訊後將其提起公訴。
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江男為了滿足自己的性慾,利用自己自己為神職人員身份,趁女信徒感情不睦、心情不佳、精神虛弱之際,趁機對被害者作出踰矩行為,雖事後坦承犯行,但至今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所為實屬不該,因此處以上述徒刑,可上訴。
嘉義法院認定江男對5名女子強制猥褻罪成立。出自google街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