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影/桃園市街頭遇惡意逼車 警接獲檢舉開罰最高噴飛3.6萬再加記3點違規

桃園街頭遇惡意逼車 警接獲檢舉開罰最高噴飛3.6萬再加記3點違規.(畫面翻攝)

【記者爆料網 謝建成/桃園報導】惡意逼車,讓用路人心生恐懼,桃園分局近來相繼接獲桃園市民眾檢舉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還有駕駛人非遇突發狀況,惡意逼車,經審核影像明確後均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開罰,可處罰鍰6千到3萬6千元,要吊扣牌照半年,加記違規點數3點,得不償失。

根據曝光的畫面,為兩部自小客車、一部黃牌重機,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甚至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方式,這樣的危險駕駛方式,讓警方認定對交通安全危害性高,依法開罰。

警方強調如因危險駕駛行為而肇事,除了罰款及吊扣牌照外,亦應吊銷駕駛人的駕照,切莫意氣用事危險交通秩序,傷了荷包。

《記者新聞網》提醒您:
犯罪行為、不良行為、危險行為,請勿模仿。

閱讀原文

看更多 記者爆料網 新聞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