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金流逾10億!雲林偵破詐騙洗錢集團 刑事局前副局長、律師、會計師共22人遭起訴
【記者爆料網 周庭慶/雲林報導】雲林地檢署去年指揮偵辦1起詐騙案,赫然發現刑事局前副局長莊定凱竟擔任涉案電訊公司顧問,且月領6萬元顧問費,全案偵查終結,依組織犯罪條例、詐欺、洩密、洗錢防制法、公務員服務法等多項罪嫌,將電訊公司負責人、律師、會計師、莊定凱等22人起訴。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黃薇潔追查詐欺案件,陸續破獲車手集團、人頭門號卡商,及電訊公司製作俗稱「黑莓卡」販售詐騙集團,追查發現電訊公司負責人陳姓男子(33歲)自2021年負責詐欺集團之不法金流洗錢,並與其胞弟、堂妹、友人名義在國內、香港、新加坡、薩摩亞等地設立29間人頭公司洗錢。
陳男為將詐欺贓款洗白,透過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莊姓男子(35歲)與某交易所負責人潘姓男子(40歲)達成協議,陳將贓款全數購買交易所之泰達幣,潘男又聘前刑事警察局副局長莊定凱(68歲)擔任顧問,透過某位不知情之刑事局警官向銀行詢問贓款遭圈存事宜。
且潘男、陳男為解除遭銀行圈存之款項及規避檢警查緝,雙方簽訂虛偽之專案服務契約,誤導檢調偵辦方向,並以專案服務契約統一說詞,順利將遭圈存之款項解除圈存。
陳男因大量不法詐欺贓款流入其收購之人頭帳戶及人頭公司帳戶,多次經檢警機關調查,2022年3月間,邀江姓律師加入詐欺集團,由江姓律師自行或指揮安排史姓律師(32歲)、黃姓律師(36歲)擔任落網車手、帳戶人頭、公司帳戶人頭之辯護人,提供偽造證據給檢警機關調查,並以擔任幣商說詞,誤導刑案偵辦,並洩漏相關偵查內容予陳男,讓陳男得以規避檢警查緝。
今年3月11日再次搜索電信公司,扣得贓款現金200多萬及泰達幣6萬多枚,負責人陳姓男子支配公司金融帳戶內之不法贓款金流,從2021年11月至2023年11月間多達4億4仟多萬;另外虛擬錢包帳戶2023年1月至2024年1月間之泰達幣金流,經換算現金多達7億2仟多萬,雲林地檢署將請法院一併宣告沒收,另檢察官為保全犯罪所得,已扣押電信公司名下建物1棟及土地2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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