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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農業局推「稻草剪段防止焚燒稻草計畫」 一期作7/31前受理補助

為減少空氣污染,並推動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的「消除飢餓(SDG2)」及「責任消費與生產(SDG12)」,台中市政府農業局持續推廣「台中市補助農民辦理稻草剪段防止焚燒稻草計畫」,每公頃補助1,000元,今年度第一期作的申報時間至7月31日止,提醒農民朋友儘速向申報種稻所在地區農會申辦。

農業局表示,稻草直接就地燃燒,除導致空氣污染,影響民眾健康外,也嚴重影響行車視線及公共安全。因此,農業局持續辦理稻草剪段補助計畫,獎勵農友將稻草剪段翻耕或捆紮集運,促進農業剩餘物再利用率及增加土壤有機碳量;另配合農業部農糧署及環境部辦理「水稻產業專案輔導施用含稻草分解菌有機質肥料推廣計畫」,補助農民施用含稻草分解菌有機質肥料每公頃200公斤,每公斤補助5元,每公頃最高補助1,000元,利用微生物分解稻草取代燃燒稻草,推動國產有機質肥料,減少化學肥料施用量和稻草焚燒對環境的破壞。

農業局說明,露天燃燒行為如經環保局查獲,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處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追回已領取的補助金。另依據農業部「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執行作業規範」第5點第9款規定:「同一田區經環保單位查獲或農政單位判釋有露天燃燒稻草情事,累積書面通知達2次者,自第2次通知送達日起1年內,暫停1次申報繳售公糧稻穀、轉(契)作及生產環境維護等措施及領取農業環境基本給付的資格。暫停期間以第2次查獲(判釋)露天燃燒的耕作期間為原則。」

農業局提醒,呼籲農友勿露天燃燒稻草,使自身相關權益受損;另有關林地綠美化與種植果樹等農友,為維護大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請勿將剪裁的樹枝或枯葉露天燃燒,以免造成空氣污染及山坡地火災。

龍井區1期稻田收割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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