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狼師從業20年性侵16童 影像紀錄「綁繩、舔乳、摸下體」

【記者爆料網林承瀚/高雄報導】高雄一名從業20多年國小男老師,遭爆出對小學生拍攝全裸性侵影片,要求小學生矇眼爬行,他還會捏乳頭、摸下體等,將影片收藏於電腦中,檢警獲報搜查,發現至少有16名學童受害,法院認定男師拍攝兒童之性影像罪、對未成年少年性猥褻罪成立,合併判處18年徒刑。

橋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被告男老師從民國88開始當國小老師,並且擔任社團指導老師,吸引不少南投參加社團,但他為了滿足自己的色慾,會在社團時間後,將自己中意的小男生留下拍攝影像紀錄,要求小男生脫光衣物,蒙著眼睛爬行。

拍攝地點除了社團教室,還有視聽教室、廁所、車上、飯店房間等,男子還會趁拍攝時,舔男童的乳頭及撫摸下體,甚至用繩子綑綁男童身體,要求像狗一樣爬行,藉此猥褻男童得逞,事後還要求男童不能跟其他人說。

他還將所有影片儲存在電腦之中,並將內容分類整理,宛如把學生當作是自己的後宮,其行為讓人作噁。

男子的做法,讓不少學童感到困惑,甚至因此覺得丟臉,不敢與其他同學親近,不少家長都未注意到真正原因。直到一名小三學童,無法理解老師做法,向父母詢問後,家長才驚覺不對,緊急報警處置,男子的惡形惡狀才曝光。

檢警獲報後,第一時間將男師逮捕,並將電腦、手機扣留,果然在資料夾中發現猥褻影片,面對檢警偵訊,男子否認有猥褻行為,表示自己與孩子做「肢體訓練、開發靈動」等語,檢方檢視相關證據,認定男子根本狡辯,因此對其提起公訴。

面對法官審理,男子才開始坦承不諱,法官認為,男子利用男童年紀尚輕,處於懵懂的階段,做出讓人不齒的行為,造成男童心理無法抹滅的傷害,所為實屬不該,因此處以上述徒刑,可上訴。

橋頭法院法官認定男子對未年拍攝猥褻影片、強制猥褻罪成立,判處18年徒刑。出自google街景

閱讀原文

看更多 記者爆料網 新聞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