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救護車變「119大車隊」!醫院滿床率高 基層:7成濫用、常常被扣床
【記者爆料網 金東天/南部綜合報導】
民眾遇生命危急時刻會撥打119尋求救護人員協助,不過,也有許多人在沒有那麼需要的時候,會撥打電話濫用資源,近來有救護同仁抱怨,救護車常常被濫用,除了有人感冒打119外,還有經痛、便祕都會打電話求助要送醫。不過,其實濫用救護車有所謂的「收費標準」,各地規定皆不同,本報實際詢問台南、高雄、屏東3地消防局,今年至今,高雄開出18件、台南4件,屏東則1件都沒有開出。
基層救護同仁抱怨,撥打119的救護案件,至少有7成都是濫用資源,除造成救護量能緊繃,也導致勤務中心需要調度鄰近分隊救護車支援,所謂濫用資源,例如「民眾搭救護車去醫院,但是去掛門診」,基層同仁舉了幾個案例,像是有感冒叫救護車,也有經痛、痛風等各種疑難雜症都會打119要求送醫的民眾。
民眾濫用導致救護車宛如「119大車隊」,也有其他同仁透露,南部醫院急診時常喊出滿床,導致常常被「扣床」(救護車擔架床不得離開,直到急診有床位為止),同仁分析,可能是2原因,「醫護量能不足的話,如果就醫人數本來就多,他們更快滿床」,另一個則是「救護車送一堆很輕症的人進去」。
同仁說,通常浪費資源的2大類型民眾,有「會一直叫119的」,還有「認為付錢可以叫的」。舉例來說,民眾打119請救護人員來,有自己想送的診所,但因診所不是急救責任醫院,而且病患情況不危急,萬一救護人員講到,送那邊有符合收費標準,民眾會說「我繳錢,你送那間診所」。
濫用救護車的行為,其實可以向報案人進行收費。據了解,各地都有所謂的「消防救護車收費執行要點」但收費標準不同,高雄市標準為「傷病患經評估為非緊急狀況並經急診檢傷分類為第四級或第五級」,或是將人送到急診,但患者卻去門診掛號等,後續經由消防局內科室進行核定後,會開出1700元的收費單。據掌握,高雄市消防局自今(113)年至今共開立了18件收費單。
台南市部分,目前為傷病患送達急救責任醫院後未至醫院急診檢傷外,或是「經救護人員評估為非緊急醫療救護法中之緊急傷病患或經醫院急診檢傷分類為第五級」,就會收費1400元,台南市在今年至今也開出了4件收費單。
屏東縣部分,將患者送醫後,對方卻前往門診掛號或是逕自離開,或是有事實足資證明為明顯浪費消防救護車資源之非緊急傷病患就可以收費。但屏東縣的費用基本額為五公里以內為600元,超過五公里的話,每公里計收30元,未達一公里,以一公里計算。另外包括救護人員費用都會算進去,每人500元(每趟至少配置二名具初級救護技術員以上資格之救護員)。而屏東消防局今年至今尚未開出任何1件收費單。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提醒,緊急救護服務,乃當前政府服務國民重要政策一環,惟為避免救護車被濫用之情形,本局訂定消防救護車收費辦法並利用各類場合宣導珍惜救護資源。
高市消防局說,收費的辦法旨在遏止濫用,非以收費為目的,故為確保市民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並獲得充分保障,不因個人經濟狀況而担心申請載送就醫,致未能得到適切的治療,爰本局救護車載送緊急傷病患,仍以服務市民為原則,開立不當使用消防救護車收費繳款書為例外。
濫用救護車除了可能耽誤真的有需要的民眾送醫時間外,最嚴重可能讓一條寶貴的生命就此逝去,呼籲民眾,若實在需要就撥打119求助,但濫用行為萬萬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