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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高雄職業工會理事長驚爆「猥褻、性侵多名女員工」!惡狼行徑曝:伸手摸下體、戳胸等

▲蘇男趁四下無人時襲胸。(圖/投訴人提供)

【記者爆料網 金東天/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女子向本報投訴,從事美容業相關工會的某蘇姓理事長,時常趁在店內與員工單獨相處時,對她們進行猥褻、性侵,女員工受辱後決定反擊,在店內裝設針孔攝影機進行蒐證,最後拿著相關證據去報警,高雄地檢署偵訊後向法院進行聲押,法官最後認定蘇男犯嫌重大,裁定獲准,蘇姓理事長現正羈押中。

▲員工被強抱急把蘇男推開。(圖/投訴人提供)▲員工被強抱急把蘇男推開。(圖/投訴人提供)

據悉,這名蘇姓理事長在高雄鳳山區設立了一家知名紋繡美髮店,還曾在2021年時受訪,從事髮型沙龍、紋繡、霧眉等,向本報投訴的女子為時任店內員工,她表示,在任職期間蘇男(老闆)一開始會用言語騷擾員工,除了把女生的胸部做比較外,「也想探討我們員工與伴侶的房事等等」,後來蘇男越來越過分,趁著員工落單且沒有防備時,戳胸、強抱、強吻、摸手、摸腰、摸臀等,還曾要求員工幫他「清槍」,甚至還有人被強制性侵,最誇張的是,蘇男在每次下手前,都會一手拿著手機看監視器,確認沒人後就動手,若是有人接近就立刻停手,當下發生是反應不過來的。

女子說,蘇男設立的紋繡美髮店如需就職員工就會被要求簽立合約書,契約書內其中一條是「任職未滿違約金需付20萬」,導致大家是「想走不能走」,女子說,蘇男因是工會理事長,所以員工們都知道家族權勢地位大,認識很多有地位的人物下,「導致我們當時這些遭遇的女生都不敢聲張出去或被要求支付違約金或透過人脈將事件埋沒,導致大家只敢隱忍到合約期滿趕快離開」。

▲員工試圖想逃離魔爪,但遭蘇男拉腳。(影/投訴人提供)

女子難過地說,大家遭遇這些嚴重的影響到了身心,曾有憂鬱、自殺念頭、有焦慮不安等症狀,而這整起案件曝光,竟是在她們向同事傾訴下才知道,原來曾被猥褻、騷擾甚至是性侵的女生共有5人受害。

女子指出,有跟老闆的女友告知事情原委,但對方得知後反應並沒有很訝異,她們只能先藉由公家機關管道尋求協助,「勞工局的職場性騷擾在今年3月新制已上路,新制需要成立調查小組,但勞工局所屬單位人員告知如案情屬實,雖然申訴時間在新制但發生點在舊制的話,一樣會成立調查小組單位,但懲處是以舊制為主,勞工局舊制的懲處方式就是會向最高行為負責人勸導並且改善而已」。

女子表示,不知道還有無其他沒有站出來的受害者,「我們大家無法回到正常的生活,因為這種傷害是跟著我們一輩子共存無法抹滅的,現在大熱天都要包緊緊,害怕跟異性對視,這種傷痛跟壓力是沒有人懂受害者的,所有人民都不應該輕忽性議題,我們這些受害者真心希望不要再出現更多受害者,避免類似的事件發生,如正有此行徑的雇主或此行為者請停止你們的行為,你們一時的行為造就別人一輩子的傷痕」。

據了解,高雄婦幼警察隊在接獲報案人報案後,連同相關影片事證將蘇男送辦,但他到案後否認犯案,辯稱「兩情相悅」,檢方偵訊時檢視相關影片,發現女員工有抵抗,訊後不採信其辯詞,將他依有反覆再犯之虞向高雄地院申請羈押。

高雄地院指出,該案承辦法官認為被告經訊問後雖否認羈押聲請書所載之犯罪事實及罪名,但因有證人之證述及書物證在卷可稽,足認被告犯嫌重大,有羈押之原因;另衡酌卷證資料,得見被告對他人性自主權及身體權欠缺基本之尊重,並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之虞,而有羈押之必要,遂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第2款之規定予以羈押。

目前蘇男的美容店還在正常營業,根據了解,目前店內事務為他的另一半在負責,根據勞工局工會清冊上資料顯示,他的工會理事長身分尚未剃除,而高雄地檢目前針對本案仍在偵查當中,尚未起訴,力拼將人繩之以法。

▲蘇男趁四下無人時對員工動手動腳。(圖/投訴人提供)▲蘇男趁四下無人時對員工動手動腳。(圖/投訴人提供)▲記者實際前往蘇男所設立的美容店,仍正常營業中。(圖/記者金東天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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