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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酒店妹殺男友灌水泥裝桶 二審仍判27年6月

【記者爆料網 周庭慶/台中報導】台中市神岡區2022年傳出駭人聽聞的桶屍案,在酒店上班的蔡姓女子,涉嫌殺害陳姓前男友並且灌水泥裝桶,放在租來的廠房內。蔡女矢口否認犯案,檢警雖無掌握蔡女直接殺人的證據,但國民法官一審判處27年6月;蔡女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今(17)日宣判駁回、維持原判,全案可上訴。

台中蔡姓酒店女殺害陳姓並灌水泥裝桶,台中高分院二審持一審判決,判處27年6月。資料照片

蔡女與陳自2013年交往,並租屋同居,期間蔡女多次向陳男借錢,並簽下面額共157萬元本票及車輛讓渡書做擔保,兩人因交友、催債等糾紛多次爭吵。2019年3月4日下午蔡女開車載陳回家,陳當時意識及身體狀況不佳,不顧家人勸阻,當晚6點多蔡女又將陳載走,陳男從此人間蒸發。

台中高分院指出,蔡女於2019年3月4日下午,駕駛自用小客車,搭載意識不佳之被害人,返回被害人母親臺中市西區太原路住處後,於同日稍後之晚間,又駕駛上開小客車,將意識不佳之被害人載離被害人母親住處,於同日晚間8時32分許入住臺中市西屯區某汽車旅館。3月4日晚間8時32分後至同年月13日承租廠房前某時,在臺中市某處,以不詳方式殺害被害人。

蔡女為避免被害人之屍體腐敗發臭外溢及避免上開殺人犯行曝光,2019年3月14日,以每月租金1萬2000元承租台中市神岡區大洲路廠房後,至3月19日期間,陸續購買水泥攪拌器、方型普力桶、白色塑膠桶及手套等物並搬運至廠房。

3月24日上午,利用廠房附近工廠員工放假而不易為他人發現之機會,駕駛自小客車,載運以床單(第1層)、帆布材質收納袋(第2層)、透明塑膠袋(第3、4層)、上述深藍色保潔墊(第5層)、上述透明夾角大塑膠袋(第6層,以上就被害人屍體由內而外順序包裹共6層)之包裹至本案廠房後,將被害人之屍體搬入普力桶後,利用水泥攪拌器、白色塑膠桶等物,攪拌混合水及水泥,再將攪拌完成之水泥漿灌入放置被害人屍體之普力桶,覆蓋封住該屍體,以此方式損壞及遺棄被害人之屍體。

台中高分院指出,蔡女否認犯罪,對案情避重就輕,說詞反覆。其因與被害人間之金錢、感情糾紛,而為本件犯行,於殺害被害人後,盜用被害人手機與被害人家屬聯繫,冒以被害人身分,向被害人之妹要求交付先前積欠被害人債務而簽發之本票,且偽造與被害人間之和解書,意圖免除其債務。

於被害人家屬向其詢問被害人下落時,刻意隱瞞被害人去向行蹤,為免其殺害被害人犯行遭發現,甚且承租神岡區廠房,以水泥封屍,犯罪手法惡性重大,對被害人家屬造成天人兩隔、心靈上難以抺滅之傷害,且對社會治安造成恐慌,妨害社會秩序之安定,案發迄今仍未向被害人家屬致歉或賠償。一審國民法庭量刑及定應執行刑均屬合法妥適,應予維持,乃駁回其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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