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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艦長酒後帶女部屬去飯店 竟脫光衣服想硬上

【記者爆料網張志銘/基隆報導】一名在海軍服役的男艦長,看上一名女部屬,他在外散宿時,與同僚一起到KTV飲酒歡唱,事後基於強制性交犯意,單獨將女部屬帶到飯店休息,所幸女方機警求救,才未被性侵得逞,該名艦長遭法院判強制性交未遂罪成立,判處4年6月徒刑。

基隆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被告男子在海軍艦隊指揮部某軍艦擔任艦長,他在2019年5月23日時,與同僚到好樂迪KTV歡場,大家飲酒作樂、好不愉快,唱歌結束後,男子開車載女部屬回軍艦,他卻以想休息為由,開車到附近飯店。

男子一進到飯店後,隨即將自己全身的衣物全身脫掉,女部屬見狀嚇壞,趕緊拿著手機躲到廁所內,並打電話朋友求救,朋友表示要他15分鐘後自行衝出房間,他們會在門外接應,不料,女子衝出房間時,卻被男子阻攔。

男子基於強制性交犯意,先抓住她的手臂,他自己轉身跨坐在對方身上,並強行脫掉女方的外褲及內褲,運動內衣褪至肩膀,伸出舌頭強吻女方嘴巴,並親吻對方的胸部及下體。

還將自己的陰莖,試圖插入女方陰道內,過程中她不斷抗拒,並表示「會懷孕」、「沒有戴保險套」等語,直到朋友從櫃檯打電到房間內,男子才作罷沒繼續,女子也趕緊穿上衣服奪門而出,成功逃離,男子強制性侵未遂。

事後,女部屬打電話向軍中認識的友人,該友人將此事告知負責處理軍中違反軍紀的單位,再向軍中監察部門舉報,事情才曝光,男子也因此被拔除艦長職務,女方也提出告訴。

面對檢警偵訊,男子否認有強制性交犯意,表示自己,「當天喝了不少酒,可能酒後亂性吧」,檢方訊後依法對男子提起公訴。

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男子竟然為了滿足自己性慾,對女部屬強制作出踰矩的行為,事後又否認犯行,始終未見有犯意,又未與女方達成和解,所為實屬不該,因此處以上述徒刑,可上訴。

基隆法院認定艦長強制性交未遂罪成立,判處4年6月徒刑。出自google街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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