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30秒違規穿越馬路 警攔查6旬婦揪出通緝犯
▲6旬姚姓婦人無視行人號誌,恣意違規穿越馬路。(翻攝畫面)
▲警方查緝過程。 (翻攝畫面)
【記者爆料網 莫沛宇/台北報導】台北市1名69歲姚姓婦人,因涉及洗錢、詐欺等案件,今(2024)年4月間遭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台北市中正一分局警員,日前帶領實習生執行巡邏勤務,巡經襄陽路、懷寧街口時,正巧發現姚婦因違規穿越路口,受困車流中,不時有汽機車擦肩而過,過程險象環生,當即上前指揮攔停車流,協助姚婦安全通過路口再實施盤查,未料竟發現姚婦因案遭到通緝,警方當場將其逮捕,訊後依法解送歸案。
▲警方盤查時,意外查出姚婦涉及詐欺、《洗錢防制法》等案件,卻遲未到庭說明遭發布通緝。(翻攝畫面)
警方調查,姚婦此前就有多項刑事案件前科,日前又因涉及詐欺、《洗錢防制法》等案件,屢次開庭未到,因而遭地檢署發布通緝。事發當晚,她拖著行李箱,無視行人號誌及馬路車流,逕自沿懷寧街橫穿襄陽路,不僅讓自己身陷險境,也影響其他用路人權益,巡邏員警見狀,當即上前示意攔查。
▲警方當場上銬逮捕姚婦帶返勤務處所並依法解送台北地檢署偵辦。(翻攝畫面)
姚婦起初還想裝傻,反問員警「我剛真的有闖紅燈嗎?」,得到肯定的回答後,姚婦在接受盤查時,還謊報身分證字號,意圖瞞混過關,好在員警眼尖瞥見姚婦懸掛的工作證,直接輸入其工作證姓名後「驗明正身」,當場查出其遭通緝事實。
未料姚婦仍不死心,堅稱自己因長時間在醫院擔任看護工作,沒有時間回家,才會沒收到地檢署通知信,對於遭通緝情事完全不知情。警方對其說法持保留態度,請姚婦有話去對檢察官說,現場上銬逮捕帶返勤務處所,依法解送台北地檢署偵辦。警方呼籲,113年為台北市交通安全年,用路人應共同遵守交通規則,車輛行經路口要減速慢行、停讓行人;行人也應依照標誌(線)、號誌指示穿越道路,一同營造友善安全的通行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