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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片)通緝犯懸掛偽造車牌飆路肩  國道警當場攔截查獲

【記者爆料網 周庭慶/台南報導】國道警第四大隊新市分隊員警16日下午在國道1號南向333.5公里處巡邏時,發現1部自用小客車違規行駛路肩,立即攔停稽查,除發現駕駛薛姓男子為通緝犯,並查出他懸掛的車牌已於今年6月繳回,係偽造車牌,案依《刑法》第212、216條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移送地檢署偵辦,研判本案為購買權利車衍生之AB車牌,另溯源追查權利車賣家釐清。

通緝犯懸掛偽造車牌。翻攝畫面

全案除依刑法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移送,最重可判一年有期徒刑,違規行為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1項3、8款及第33條1項9款舉發,合計最重可處新台幣2萬7,600元罰鍰,車輛並當場移置保管。

警方查獲的偽造車牌。翻攝畫面

警察執行勤務時,對於車牌顯示之車籍資料都會加強比對其廠牌、車款、顏色是否相符,遇有可疑之處,定會嚴加查明。國道警察第四大隊呼籲,車輛號牌屬具公文書性質的特種文書,不可擅自使用偽造、變造車牌、販售或懸掛於車輛行駛,請用路人確實遵守規定,以免觸法。

國道警察第四分隊新市分隊小隊長洪義銘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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