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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聞自由指數:記者評分創新低

(德國之聲中文網)香港記者協會和香港民意研究所周二發布的年度新聞自由指數顯示,香港記者對新聞自由度的評分降至25分的歷史最低點,比去年又下降了0.7分,比2013年調查開始時下降了17分,亦是自2019年以來連續五年下跌。

這一新聞自由指數是在對250多名在職記者和大約1000名公眾進行問卷調查的基礎上得出的。指數對香港的媒體環境進行評估,100分為滿分。

超過90%的受訪記者表示,今年3月頒布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對間諜和外國干涉等犯罪行為規定了處罰,對香港的新聞自由造成了很大損害。同一比率的新聞從業人士同時認為,過去一年,新聞自由有所倒退。

這一新的安全條例俗稱(基本法)”23 條”,是繼2020年北京在香港爆發大規模、部分甚至包含暴力的民主抗議活動後,為這個金融中心頒布的第二部此類法律。

黎智英案的寒蟬效應

在有關新聞自由的十個評分細項中,以10分為滿分,所有評分都低於5分的合格線,包括曾經合格的監察功效丶立場取態多元及免受人身威脅等三個細項。其中,立場取態多元化更跌至只有3.1分。

94%的受訪記者認為,起訴《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的案件對香港新聞自由 “極具破壞性”。其他令人擔憂的事件包括《南華早報》記者陳敏莉(Minnie Chan)在北京失蹤。

香港記協此前曾發表聲明,表示”非常關注”陳的情況。陳敏莉是一名屢獲殊榮的記者,自去年在北京參加一個安全論壇後就一直無法聯系。

港人感受沖擊不強

在公眾問卷部分,結果顯示,香港民眾對新聞自由的總體評分略微上升0.8分至42.2分。在從2018年的45分大幅下降到2019年的41.9分之後,這一結果基本保持穩定。不過,認為新聞自由在過去一年有所倒退的比率卻上升了七個百分點,升至53%。

同時公眾對23條立法對新聞自由的沖擊感受不強,只有約39%的公眾認為,立法對新聞自由造成頗大或極大損害。而在2020年的新聞自由指數報告中,有52.5%公眾認為,實施《港區國安法》對新聞自由會造成頗大或極大損害。

記協對此的解釋是,公眾對23條立法的危害感知較低,可能是因為諮詢期短,社會未有熱烈討論;以及公眾可能認為新聞自由在國安法實施時已受限制,23條的實質損害不大。相反,新聞從業者則擔憂工作時可能會因定義含糊而被追究法律責任。

近年來香港的新聞自由狀況也是國際社會關注的議題。歐盟去年8月公布的有關香港的報告稱,香港的新聞自由在2022年”大幅”下降,新聞記者遭到逮捕和指控。此外,許多香港獨立媒體也已停止運營。

保護記者委員會今年一月在公布全球遭關押記者數據時也指出,中國逮捕的記者人數依然位列世界第一,且自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未審先囚”案例增加。

就在這一新聞自由指數發表前幾周,記協新當選的主席鄭嘉如在上任後被《華爾街日報》解雇。該報母公司道瓊斯公司拒絕就此事件發表評論,但當時表示,該公司”將繼續積極倡導新聞自由”。

(法新社、香港記者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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