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15歲少女欠電信費 用青春肉體償還!這下男的慘了
【記者爆料網黃國瑞/高雄報導】高雄一名男子透過網路交友軟體,認識一名15歲少女,得知少女缺錢花用,他提出幫忙付電信費、再以金錢對價,與少女發生性行為,並將過程拍用手機拍下,法官認定男子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等規定,判處2年10月徒刑。
高雄法院判決書指出,被告王姓男子明知少女年僅15歲未成年,卻因為少女向他哭窮,表示自己還欠電信費用約8千元。王男得知後,竟提要與少女性交易,並給他金錢還款,兩人在2022年11月17日,一同相約到飯店,以對價合議性交。
王男食隨知味,於同月26日,再次約少女出來見面,這次以5千元之對價,與少女性交,少女還協助口交,過程之中,男子還拿出自己的iPhone手機,拍下整個性愛過程。之後,在隔年1月5日,兩日又以相同方式,發生性行為1次。
事後,少女家人發現此事,氣得報警提告,面對檢警傳喚偵訊,男子坦承有與少女發生性行為3次,但強調絕對沒有強迫。不過,少女的年紀不滿16歲,根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刑法》等相關規定,已經明顯違法,因此檢方依法提起公訴。
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王男明知少女年僅15歲,卻未了滿足一己私慾,透過金錢誘惑做出踰矩行為,已經妨害少女身心發展,所為實屬不該,因此處以上述徒刑,可上訴。
高雄法院認定男子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成立。出自google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