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有片)檢警偵破西班牙跨境電信詐欺機房詐人民幣逾1千萬 起訴44人

【記者爆料網 周庭慶/台中報導】台中地檢署指揮台中警方偵辦國人跨境遠赴西班牙籌組電信詐欺機房,查獲黃姓等等 7 名機房幕後金主、幹部及機手成員 38 名共犯,清查受害人共126人、被騙金額逾1073萬人民幣(約4800萬台幣),檢方偵查終結,將黃姓被告等 44 人依犯刑法第 339 條之 4 第1項第1款1 款、第2款之3人以上冒用公務員名義行詐欺取財罪嫌起訴。

查獲詐欺集團幕後金主。

台中地檢署表示,本案係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於 105年4月間接獲情資,疑有國人在境外籌組電信詐欺機房報請本署指揮,由本署指派黃雅鈴檢察官指揮電信偵查大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第五分局、第六分局、霧峰分局共組專案小組展開調查。

嫌犯從西班牙押送回台。

偵辦過程發現,黃姓被告於 105 年間在臺中市成立集團指揮中心,陸續召募董姓男等 38 人加入集團擔任機手,自同年 8 月間起陸續搭機出境至西班牙馬德里詐欺機房據點,以假冒快遞公司客服、大陸地區公安、檢察官等方式詐騙大陸地區被害人。嗣本案機房設於西班牙馬德里之 13 處據點,於 105 年 12 月間遭西班牙警方破獲,現場查獲 200多名臺籍詐欺機房成員,經情資交換發現其中 38 人身分與本案鎖定之機手身分相符。專案小組旋即於 106 年1月 23 日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針對在臺共犯執行搜索 27 處所,查扣現金新臺幣 247 萬元及名錶等相關證物,並限制出境出海。

警方查獲西班牙詐騙機房查獲的相關證物。翻攝畫面

本案於偵辦期間曾經透過法務部向西班牙提出司法互助,及依兩岸共打協議向陸方提出移交相關證據之請求,雖未獲得回應,但專案小組鍥而不捨,持續追蹤查辦,於集團成員在陸方受審、入監執行完畢而於 112 年底陸續返臺後,檢察官旋再發動先於 113 年 3 月間拘提成團成員 32 人到案,再於 113 年 6 月間拘提在臺金主黃姓男子等 7 人到案並聲請羈押,其中洪姓被告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其餘被告經法院裁定交保。

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副大隊長郭有志說明。

閱讀原文

看更多 記者爆料網 新聞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