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密醫事件延燒!女被打針「畫面曝」渾不知:醫師沒執照 她跳出來全說了
【記者爆料網 金東天/高雄報導】
高雄市區一家專門治療痔瘡,且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診所,日前遭指控有「密醫」,網友在網路發文說,業者唬爛他有8顆痔瘡,還不斷鼓吹要進行手術,更號稱有全台僅有的「乾燥療法」,但後來網友去找其他醫生看發現根本沒有痔瘡這回事,氣得他向衛生局檢舉。而診所事後向媒體表示都是「胡說八道」,但就有離職的護理師實在看不下去,將事情一次曝光。
護理師表示,所謂的密醫是2年前被以違反醫師法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的龔姓老闆(無醫師執照),只要有出診的話都會下來跟羅姓醫師(有醫師執照)一起看診,但解釋的部分都由密醫下去做解釋,「因為他說他比較會跟病人講話,羅姓醫師就會在旁邊打瞌睡或者是滑手機或者是聽他自己的音樂都會有」。
護理師說,主要進行治療的是羅醫,但龔醫只要有羅醫沒辦法處理好的病,就都會轉到他身上處理,舉例來說,如有流血不止的,或是抱怨羅醫比較粗魯,龔醫就會自動把個案接下來。
護理師指出,龔醫有這方面的經驗,但因沒有任何執照,所以依常理來說是不能做任何侵入性的行為。護理師表示,龔醫在2022年被判違反醫師法後有暫停醫療行為幾個月,但因診所營運狀況不好,龔醫就主動跟工作人員說想要下樓看診,原本是有需要的時候才會下樓,但是到後來,龔醫幾乎常常下樓,且頻率越來越高。
目前也有一段龔醫在8月初打針的畫面曝光,護理師說道,在她們離職後,剛進去的護理人員沒有什麼經驗,所以不會打針,後來都是由老闆去打針。據悉,龔醫進行注射行為的患者並不知道該醫生是沒有執照的。針對離職原因,護理師除了說因覺得密醫的行為不OK外,還曝光診所長期拖欠薪水,最後才決定離開。
▲無執照的龔姓醫師進行打針,女患者完全不知道眼前的醫生沒有醫師執照。(圖/民眾提供,點圖可放大)
護理師說,龔醫違反醫療的行為她們曾經阻擋過,但對方就會以老闆的身分來壓,羅醫也會說自己都答應了,護理師憑甚麼不答應。據悉,護理師也曾經向龔醫反應沒有醫師執照不能看診,但龔醫的回覆卻是,為了讓診所順利營運下去,他一定要下來收拾殘局。
事實上,在9月5日時有媒體打電話給診所詢問事件,但得到的回應是「胡說八道」,當時外界原以為接電話的是羅醫,但護理師說,其實接電話的是龔醫,等同於訪問密醫事件中的否認都是「說謊」,不過護理師強調,羅醫的執照確實有張貼在診所內,並不像網友說的沒有張貼執照。
高雄市衛生局在9月5日也曾說,日前接獲民眾陳情至新興區某診所就醫,疑似有非醫師執行相關檢查與說明病情。經查衛生福利部醫事管理系統該診所107年9月3日開業。衛生局將「無預警」派員至該診所稽查,倘發現有非醫師執行醫療業務,將以醫師法第28條及醫療法第108條依法處辦。
全案由來
回顧案情,網友在《Dcard》上Po文表示,在今(113)年不小心看了密醫,密醫診所位於交通很便利的地方,醒目的外觀,乍看之下就像一般合法的診所,一踏進診所僅有一組病人,櫃台向他表示「這裡全自費,看診300元,保證今天不會超過1000元」,現場候診區裝潢明亮,沒有張貼醫師執業執照,一些裝飾品很詭異違和,不像診所會擺放的東西。
網友說,進入診間,兩位老老的男性坐在桌前,坐在桌子邊邊的那位,全程坐在桌前不講話,都在低頭滑手機,另外一位則坐在正中間,是主要討論病情的「密醫」。網友指出,雙方對話的全程,說話內容很多都跟之前他去看診的經驗相反,密醫向他說,「不要看健保,不要看任何痔瘡西醫,不要吃中藥」、「痔瘡在他(密醫)的手術後就會完全根治不再復發,2人討論後,櫃台將他帶進檢查室,「頓時像進入時光機,空間擺設老舊昏暗,眼前不是一般合法西醫用的檢查床,而是老舊的婦科診療台」。
網友講述,診間的2名醫師進入檢查室,滑手機的那位依舊全程不發一語,但檢查全程都是他拿器具,將患者肛門內的影像截圖存檔和負責擦藥,檢查時密醫只出一張嘴,叫他跟著看檢查到的影像,繼續滔滔不絕,丟下一句「好等下醫生幫你擦藥後你就起來」類似這樣的話後,密醫就回到明亮診間。
網友表示,密醫檢查後繼續唬爛,指著他的肛門照片朝四個方位各圈了一下,說痔瘡數量左邊3顆,右邊3顆,上面2顆,總共8顆。網友說,之前在其他診所治療,看過自己長痔瘡的影像,「但密醫指出來給我看的部位,我完全看不出異狀」。
網友指控,密醫當時對他表示「你這是3.5級痔瘡,很多都潰爛了,長了這麼多顆,你都不知道已經這麼嚴重了齁」,事後對方開始說,「我們不用橡皮筋綁痔瘡,我們診所做的乾燥療法,全台只有我們有做,做完就根治不會復發,用線把你的痔瘡全部綁一綁,拉出肛門外,不用住院,術後兩周每天回診治療,兩周後痔瘡都乾掉掉光後,就根治了」。
網友詢問,「是用什麼線綁」,密醫說是「秘方」不能講,最後網友不想吃藥,密醫開了一條藥膏給他擦,又扯「我們的藥膏不像西藥房那種,是特製的」,但藥膏外觀無任何標示,最後結帳時,診療費300元加上藥膏300元,一共600元,網友問櫃台小姐,得到得回應卻是,解釋病情那位「醫師」沒有名片,診所內只有擺放顯示從頭到尾不發一語的醫師的名片。
▲網友曝光藥膏外觀,完全無任何標示。(圖/翻攝自Dcard)
網友事後越想越不對,回家查到診所的診斷書,發現這家診所在2年前因違反醫師法,其中一位龔姓醫師遭到判決6個月有期徒刑。網友事後還去其他診所看,別家醫師給他的回覆是「不是痔瘡」,氣得他事後立刻打1999進行投訴。
衛生局在9月5日時表示,本案日前接獲民眾陳情至新興區某診所就醫,疑似有非醫師執行相關檢查與說明病情。經查衛生福利部醫事管理系統該診所107年9月3日開業。衛生局將「無預警」派員至該診所稽查,倘發現有非醫師執行醫療業務,將以醫師法第28條及醫療法第108條依法處辦。
衛生局說,依據醫師法第28條規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執行醫療業務,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另醫師法第28-4條規定:「聘僱或容留違反第28條規定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得併處限制執業範圍、停業處分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或廢止其執業執照;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其醫師證書。」。
再按醫療法第57條第2項規定:「醫療機構不得聘僱或容留未具醫事人員資格者,執行應由特定醫事人員執行之業務。」,違者依同法第108條第5款規定:「容留違反醫師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其情節就違反規定之診療科別、服務項目或其全部或一部之門診、住院業務,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其開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