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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偉哲力推實價登錄新制!臺南房市交易安全大躍進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修訂實價登錄裁罰基準,以強化交易安全並提升房地產市場透明度。〈圖/記者翻攝〉

【焦點時報/記者蔡宗憲報導】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接獲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移送多起房地合一所得稅申報成本與實價登錄交易總價不符的案件,並已著手查處。據初步統計,受理的疑義案件共167件,涉及14個建案。經查核,除44件因取消裝潢設備款或工程找補外,另有123件建案將代收款項計入總價後再折讓扣除或無理由協議折讓,影響申報資料正確性。目前,地政局正進行深入調查,如發現申報不實將予以裁罰。

為確保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準確性,杜絕實價登錄與仲介廣告重複違規,臺南市政府地政局修訂並發布新裁罰基準,自10月1日起實施。新制重點包括:加重處罰重複違規者,違規次數越多,處罰越重;並針對不同類型違規事件訂定相應裁罰標準。

臺南市長黃偉哲強調,實價登錄的核心目的是提供「即時」、「透明」且「正確」的不動產交易資訊,以減少糾紛,保障市場健康運作。他呼籲申報義務人及業者依法如實申報,共同健全不動產交易市場,促進產業發展,保護民眾權益。黃市長並指示地政局持續查核申報案件,確保實價登錄資訊真實性,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地政局長陳淑美表示,折讓單是買賣契約的一部分,買賣雙方應依完整契約內容如實申報折讓後的實際交易金額。若以折讓前的高價申報,將屬價格不實,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且可能觸犯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逾期申報預售屋成交資訊」為例,地政局說明,10月1日新制實施後,業者如未於簽訂預售買賣契約30日內申報登錄,首次違規將罰3萬元;2年內再次違法,每次加罰2萬元,單次罰鍰最高可達15萬元。此外,針對不動產交易安全管理,新增違法轉讓契約的裁罰基準。首次違規者處50萬元罰鍰並限期改正,未改正者每次加罰100萬元,最高可達300萬元。

新裁罰基準的實施將提升實價登錄制度效能及不動產交易安全,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有效遏制違規行為,進一步維護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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